【故事】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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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那天的事情有可能我記錯了。人們總是這樣,把記憶中的一些片段丟棄或是隨意拼湊。


當宴會結束後,我託餐廳那名年輕男服務生遞給蒂芬妮一張便條。剛剛我匆匆地從西裝外套裡的暗袋掏出一隻鋼筆在一張紙片上寫下訊息。「我知道了,先生。希望今晚你愉快。」當男服務生向我鞠躬時,我才發現自己因急著要離開而忘記給他小費。我馬上從皮夾中拿出一張鈔票,並告訴他「很愉快,謝謝你的服務。」說完,我離開了餐廳。那間餐廳位在一棟百貨公司的六樓,我搭著手扶梯,想要趕緊下樓前往百貨公司旁的地鐵站。我想多數人會同意我,在人潮眾多的百貨公司週末夜裡趕時間時,搭手扶梯往往強過等電梯。不過我並不太確定那間餐廳是否真的在六樓,就像我前面所說的,人們的記憶並不可靠。


當我乘著手扶梯向下時,我想蒂芬妮應該已經讀到我的便條了。雖然我寫下的便條僅僅花了大概一分鐘,不,或許更短。但我想那足以讓她明白,今晚我的心是屬於她的,即便蒂芬妮整晚都在另一桌和一名名為陶德的男子說話。我想也是因為如此,我似乎喝了太多的葡萄酒,難怪我現在有點頭暈,口中交雜著酒精以及葡萄的氣息。也或許那名服務生並未遵守諾言,以至於那張便條被遺忘。「不,我的便條。」在我有點失望地想著便條的事情時,才驚覺我搭成了向上的手扶梯,一路來到百貨公司的頂樓。百貨公司的頂樓是展覧廳,展覽廳的入口處有一個小櫃檯,一名女子穿著套裝站在那裡,似乎是某位攝影師的攝影展。


我朝櫃檯走了過去,那名女子告訴我展覽是免費的,不過攝影師希望觀賞者能在簿子上簽名。那本簽名簿擺在女子前方的櫃檯上,我下意識地再從西裝外套的暗袋裡拿出我的鋼筆,簽下我的名字。在櫃檯前,我想起露娜送我這支鋼筆的那天,我投稿的短篇小說被知名的文藝雜誌獲選為當年度首獎,在慶功宴上露娜把我拉到一旁,遞給我一個用水藍色色紙和深藍色緞帶包裝好的禮物盒。「打開來看看」她說。我拆開禮物,裏頭是一枝鋼筆。我告訴她我不太會使用鋼筆,她說「那你要好好練習,作家就該用鋼筆寫作。」我答應她我會好好練習,尤其是書寫體的​r​,在我小學的習字課裡,一直被老師用紅筆糾正。


當我簽完名準備走進展覽廳時,櫃檯女子對我說「不好意思,請問您是上禮拜在雜誌上得短篇小說首獎的先生嗎?」「是。」我回答她。我才想起剛剛的宴會就是為此而舉行的,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很開心,因為大家能來參加我的宴會,為自己從大學時期的奮鬥成果舉杯同歡。我一直相信我能靠寫作成功。走進展覽廳裡,潔白的牆上掛滿了許多照片,我端詳起第一張照片時,才想到我必須趕去搭電車。在我轉身要離開時,看到展覽廳的盡頭就是電車站閘門。我記起自上個月開始,百貨公司的地下二樓已經改建成了展覽廳,並且和電車站相連。原來我並沒有弄錯手扶梯的方向,其實我一直在往下移動。


也因此,我知道自己還有一點時間,至少還能再欣賞一張照片。正當我打算把視線轉回剛剛端詳的照片時,我瞥見下方的解說牌上寫著我朋友CH的名字。仔細一看,這些照片確實是他拍的,我十分肯定。因為在我眼前的這張照片是一幅結婚紀念照,裡頭的男子就是我,且我自己當下正穿著同一件西裝。而照片裡的女子是我的妻子莉莎,那時的我們剛結婚並且買了一棟房子,手頭拮据卻又想有張結婚紀念照,因此委託了CH免費幫我們拍了一些照片。現在想起來十分難為情。


沒錯,那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我真的得趕緊搭上電車回家,莉莎一定等我等得不耐煩了。我想莉莎不會願意見到自己的丈夫忽視她們彼此的結婚紀念日。我整理了一下西裝衣領,準備離開。


不過我走向閘門,搭上電車以後的事情,至今卻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喜歡寫故事,試圖將腦海中的思緒和記憶以文字轉化,創造人物、城市還有時空,希望這裡會有一則你喜歡的故事。有時也分享閱讀後的書本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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