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一位客戶在會議結束後,語氣沉重地問我:「律師,我們有個員工離職後,聯絡了好幾個老客戶,還成功把其中幾個帶去他新成立的公司。我們有辦法告他嗎?」
我回問客戶:「你們有簽保密條款或競業禁止協議嗎?」
他頓了一下,搖搖頭說:「我們本來關係不錯,沒有想到他會這樣做。」這段對話,不是個案。在法律實務中,我們時常協助企業處理類似的爭議情境:
員工離職後,未經同意聯繫原公司客戶、提供相同服務,甚至攜帶客戶名單轉投競業公司,導致企業營收受損。
表面上看似「離職後去向自由」,但實質上牽涉到客戶資料、業務通路等重要資訊的合理使用邊界。此類爭議,往往在缺乏明確契約規範與防禦設計的情況下,讓企業陷入被動局面。
一、當員工離職帶走客戶,企業可以怎麼主張?
法律上,企業欲主張損害,需先釐清以下三點:
- 是否簽有保密契約或競業禁止約定?
若沒有簽署保密契約或競業禁止約定的情況下,單靠「侵權行為」作為請求基礎,舉證與勝訴機率大幅下降。 - 資訊是否達到營業秘密保護門檻?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必須具備「非公知性、經合理保密措施、具經濟價值」三要素,才有可能主張侵害營業秘密罪或損害賠償。 - 是否能具體舉證對方的不當行為?
包括對話截圖、電郵紀錄、離職後聯絡紀錄等,證據強度將直接影響勝訴可能性。
二、預防勝於治療:企業該如何建立防線?
根據實務經驗,事前制度設計遠比事後訴訟更有效果。因此建議企業從以下三大制度著手:
- 與員工或合作廠商簽署資料歸屬協議
- 簽署保密條款與競業條款
- 明確劃分公司機密資訊範圍、設定並管控權限
三、保護企業核心資產,是專業法律結構的價值所在
企業發展初期,與核心員工建立的是信任;但當規模與資源逐步累積,制度化的法律結構,才是真正能守住成果的底線。
我們曾協助過企業設計雇用合約、保密條款、競業禁止條款,從制度面減少人員風險,守住企業核心資源。
若您也正在思考如何強化公司在資料使用、人才流動與客戶關係上的法律保護,歡迎與我們聯繫,一同規劃更穩健的防線。

黃鈺如律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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