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朱某鑫案】2024年5月,中國杭州9歲圍棋少年朱某鑫疑長期遭父親家暴,最終跳樓身亡。家暴情況早為周遭所知,卻無法有效介入。
【臺灣愷愷案】臺灣2歲幼童愷愷於2023年出養至臺北保母家,不久疑遭保母姊妹長期虐待致死。
兩起悲劇震撼社會,也揭開兩岸兒少保護制度的裂縫。本集從《兒童權利公約》出發,對照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執行落差與臺灣社安網的制度斷層,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孩子需要的,不只是愛與管教,更是法律與制度上的安全保障。

本集重點
- 兩起悲劇,橫跨臺灣與中國,卻指向同一個問題:孩子是誰的責任?
- 兒童權利公約強調四大核心原則:孩子不是附屬品,是有權利的主體。
- 圍棋少年之死:為什麼「人盡皆知」的家暴沒人阻止?
- 中國的家暴處罰制度:輕緩、無法操作、依賴被害人自訴。
- 當家暴成為訓練「冠軍」的代價,我們是否也默許了暴力?
- 愷愷案顯示出收出養制度未納入社會安全網的結構性斷裂。
- 臺灣雖有完善通報機制與刑事處罰,為何仍無法即時介入?
- 強制通報24小時內介入,是制度理想;但資源人力能否配合?
- 收出養服務長年外包民間,轉接頻繁,導致監督失靈與風險累積。
- 「我是為你好」與「玉不琢不成器」的管教觀念,已不符兒童權益原則。
- 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雖修法,但執行多停留在「勸誡」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