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第一!
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是,你會喜歡什麼東西,通常跟你的人格特質有關。
如果一個人喜歡整日盯盤,看著數字蹭蹭往上合不攏嘴,你其實很難想像這樣的人能欣賞藝術抽象飄渺的價值;如果一個人喜歡花鳥草木,琴藝書畫,你也很難想像這樣的人能忍受科技業的高壓環境——當然一定會有特例,我也認識一邊coding一邊寫小說的人,但最好還是不要賭這種可能。
我的興趣和志向很明確,就是寫小說,不要說文理之分,就算在文組也沒有能符合我需求的科系。但我還是姑且選了文組,進了中文系,再跳槽到歷史系,最後選擇成為一名老師。
這條路聽起來或許很無聊,但我知道自己性格單純,受不了職場的競爭和勾心鬥角,比起有錢的工作,更喜歡有意義的工作,而選擇文組,確實讓我更靠近適合我的職業類別,以後就算不當老師,拿著教師證,泛教育業和NGO都是選擇。這些職業不完美,但起碼不會讓我這個憤世嫉俗的人暴走、想要毀滅世界。更重要的是,我仍然能保有時間做我喜愛的創作。
先了解你自己的性格,再選擇未來的方向。不要欺騙自己的心,否則即使到了前途光明的職場,你的心和身體遲早有一天會一起背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