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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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前,臺灣《民法》對子女親權採「父權優先」,引發性別不平等與監護權爭議。釋字第365號揭示此規定違憲,促成1996年修法,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原則。 本集回顧此法律演變,並深入探討跨國子女監護問題,包括海牙公約精神、臺灣義大利監護案、中國子女藏匿問題,及其背後所涉的司法救濟與制度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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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一句「幹」或「北七」都有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引發社會對言論自由與人格尊嚴界線的激烈討論。憲法法庭針對該罪進行審查,雖未直接宣告違憲,但要求實務上以更細緻的個案檢驗標準處理。學界則對「罵人價目表」、司法資源浪費、性別不平等等現象提出批判。公然侮辱罪是否該除罪化,仍是臺灣民主社會的重要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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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往往被認為不吉利,但其實,它是對婚姻的一種負責任規劃。現行法定財產制適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但不一定適用於所有情況,例如婚前財產孳息、房貸增值、企業經營獨立性等問題。因此,婚前協議能量身打造財產分配方式,避免日後紛爭。婚姻不只是浪漫承諾,理性規劃,才能讓愛更穩固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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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6日一則網路新聞報導一樁高雄「大學系主任偷情女教授」的新聞,意外爆出了一則台南地方法院認定民法從無「配偶權」的存在判決。無獨有偶,台北地方法院也有這麼一則類似的判決。本文將從偷情案件淺探民事婚姻法及司法實務到底承不承認「配偶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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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出版人富察(李延賀)2023年返中處理戶籍後失聯,2025年被中國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3年,但審判過程未公開,引發國際關注中國司法透明問題。富察遭秘密羈押兩年,中國對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此案凸顯中共以國安名義打壓異議的操作手法,也提醒臺灣須警覺兩岸法律文化的深層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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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詐騙集團詐騙1600萬元,律師協助當事人向人頭帳戶及車手提起民事訴訟,並成功取得全額賠償。此案例分享說明瞭如何在不同法院管轄區內,有效提起民事訴訟,並透過法律策略爭取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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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微鏡下的大明》描繪明代歇家的角色,反映古人面對官府制度時的無力感。即使現代資訊普及,法律程序依舊艱澀難懂。遇到法院文書時,專業律師仍是避免權益受損的重要橋樑。懂流程,比查得到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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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平台經濟與「斜槓人生」興起,傳統僱傭關係與新型態勞務模式產生激烈衝突。 中國與臺灣針對外送員、直播主、代駕司機的法律關係出現分歧:中國透過指導案例逐步明確其勞動屬性;臺灣則以「從屬性判斷」檢核外送員是否受勞基法保障。 如何界定委任、承攬與僱傭關係,已成未來勞動法制改革的核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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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驟然離世,社會輿論關注的不僅是其遺產分配,更聚焦於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與監護問題。 本文將釐清親權與監護權的法律差異,說明離婚後親權歸屬的實務認定標準,並剖析跨境監護與法院判決互認的變數。面對未竟訴訟與孩子未來的生活安排,法律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也是本文的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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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求職兼職誤信詐騙集團謊稱公司帳戶額滿,需對外徵求帳戶使用,交付提款卡後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律師以當事人社會經驗不足,遭詐騙集團話術設計所騙,並無預見到提款卡交付會構成詐欺為由辯護,最終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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