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波動指標與股息指標經調整後(註1),優先選取自由流通市值達200億元以上者;若檔數非30檔,則依下列順序選取30檔成分股。
(a) 調整後股利(息)指標非負值
(b) 調整後波動指標遞減排序
註1: 數值經95% 縮尾處理後再進行標準化。
縮尾處理(trimming)通常指的是在數據集的兩端刪除一些極端值,以避免它們對統計分析的影響。而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則是將數據轉換為均值為0、標準差為1的標準正態分佈。
數據進行了95%的縮尾處理,意味著刪除了數據集中最極端的5%的值。在縮尾處理後對數據進行標準化,將數據轉換為具有標準正態分佈的形式,避免極端值影響統計數據。
a. 自由流通市值加權,再依股息指標調整權重。
b. 依自由流通市值加權再依股息指標調整後權重作為計算標準,除金融業外,單一產業初始權重上限為15%。
c. 個別成分股權重上限為8%,同時不得超過自由流通市值占比之 5 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