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指數母體: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與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普通股股票;非屬管理股票、興櫃股票及經公告為變更交易方法或停止買賣股票者;但因減資或轉換為控股公司、新設公司或變更面額等原因換發新股票而停止買賣者仍可列入母體。
分析:上市上櫃公司為母體。
(b). 採樣範圍:營業收入屬本指數編製規則所列之RBICS Level 6 Sub-industry(以下簡稱:L6)範圍。手機、通訊、數位串流、伺服器相關。
圖1
分析:科技創新產業
名單會隨時間改變。
(i)核心科技:屬本指數編製規則所列L6 範圍內之營業收入合計占該公司營業收入
達50%以上。
(ii)市值規模:發行市值達新臺幣50 億元以上。
分析:以權重最小的長科(6548)來看,318億,50億的門檻似乎不高。
(iii)資訊揭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編製最近年度永續報告書,並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分析: 要符合永續報告書的要求。
符合第一階段指標篩選者,則進入第二階段篩選。
(i)研發創新:研發費用占營收比例屬前75%高或占比達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