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跟租房這兩個方式都有人在過生活,參考新聞,很多人會認為現在不買房子,以後老了租不到房子可以住,但PTT房產板就有一個網友說,老了租不到房子可以搬去安養中心,或住養生村之類的,如果錢不夠多,自己還可以自理就找便宜一點的老人公寓。他認為老了沒地方住只是假議題,只是嚇租房子的人。
如果買房了,以房養老會是一個好方法嗎?這篇也來討論缺點有什麼。
威利也查了一下安養院的價格,參考皇家護理集團的網頁資料,護理之家大概三萬到五萬五之間。如果還可以自理也可以住老人公寓或安養中心,參考長照銀髮網站,費用也有一兩萬元左右的可以參考。現在政府也有長照2.0可以減輕大家負擔。皇家護理集團也有整理了長照2.0懶人包,也寫得很不錯。不過安安養院或養老院,若還可以自理的情況,不能申請政府補助。
圖1,參考衛福部官網:
若無法自理有以下狀況的人,都可以透過手機(市話)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補助。
65歲以上獨居老人、衰弱老人:65歲以上獨居或提不起勁、體重減輕或是下肢活動緩慢無力的老人。
失能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如行動不便、需要協助吃飯、上廁所、洗澡、平地走動和穿脫衣褲等的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
50歲以上失智者:表達能力降低、記憶力下降、睡眠障礙、產生幻覺等疑似失智症狀,或確診為失智症。
如果可以自己自理的情況,年滿65歲,戶籍在台北,以臺北市陽明老人公寓來看價格,收費16,800元起,租雙人房是25400元一個月(2024價格,價格隨時間而變,讀者請自行上網查詢)。當退休的年紀已經沒有上班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負擔得起這個月租?如果可以的話住老人公寓也是不錯的選擇。
但我覺得很奇怪的是老人公寓還要規定戶籍在台北,代表有家人買房在台北,但不方便與家人同住或不想一個人住冷清的房子,才會想去住老人公寓。
老了是不需怕沒有房子租這件事情,重點還是在於有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可以負擔居住的需求,例如租老人公寓也是一個選擇,或是存款真的很足夠,零貸款買下一個郊區小坪數的房子也是不錯的選擇,當然能夠離醫院近一點是更好的方案,所以從現在年輕的時候就要好好累積資產,不要把老後的問題等老的時候才想解決方案,現在就好努力去實現它。
參考新聞介紹,「以房養老」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經銀行鑑價、估算可以放貸的額度後,在設定的年限之內,每月發放一筆錢給申請人作為養老金。由於這種模式與一般房貸的資金流向相反,故又稱為「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
簡單的說就是把不動產抵押給銀行,等離世時銀行會拍賣房子清償貸款。
參考兆豐銀行的歡喜樂活-以房養老方案
協助高齡者活化不動產,按月撥款取得生活安養所需資金,並可同時選擇定額累積可動用額度,退休生活不求人。信用良好、年滿60歲之本國國民。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貸款額度最高按鑑價7成。利率最低1.61%起(2022年資訊,2024年已改為2.363 %),每月定期浮動計息。最長30年,且申請人年齡加計貸款期間合計須≧90。依貸款額度採月平均法按月定額撥付金額或定額給予額度。貸款利息按月繳息,利息收取上限為月定額撥付金額或定額給予額度之1/3,餘未收取之利息(不另計息)於貸款到期或終止時一次清償。
範例:
若以貸款額度900萬計算,一共30年共360個月,年利率1.61%,每個月領25000元,但是還要扣利息才會是實領金額。第一個月領兩萬五,第240個月領17000元。利息上限給予額度的三分之一為8000元,領到第240個月,就是20年後,利息就不用生前繳,會轉為掛帳利息,等到人離世後,把沒繳的利息算到拍賣時的售價內清償。
這樣的缺點顯而易見,因為貸款額度是賤價七成,看起來就是賤賣的感受,比較適合單身族無繼承人,反正離世也用不上房子,不如跟銀行借錢生活到離開人間。一開始領滿兩萬五,但後面錢越領越少,但通貨膨脹越來越高,感覺不是很實在。
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政策
引用自政府網頁、網頁2,房價與民眾生活負擔密切相關,為遏止炒作或不合理價量猖獗,行政院於109年12月3日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針對國內預售屋紅單炒作、個人藉公司、分割房屋避稅等課題,啟動5大措施,強化交易行為管理,並擴大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
圖2
心得:看起來政府有從各種方面著手,不過看起來是打炒房,不是打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