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有多少東西 part 2

2019/03/17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前情提要:秤重之後,我有180公斤的東西。
新一輪的「留下來」面試。
原定的通關條件是要符合『現有的每樣東西都要是有用的』,所謂有用,不只是物品本身有用,而是要自己會用到才算有用。
所以只要是自己不會用到的東西、不會看的書、不會穿的衣服,都是可以被清理/整理/處理掉的。以這樣的前提為基準,我重新巡了一遍收納抽屜、書桌和衣櫃,挑出對自己來說「沒有用的東西」。
然後發現,這些被挑出來的東西,說實話,有點太少,遠低於在開始前預期的重量(因為懶得去計算零碎東西的數量,這系列都會以重量為單位),大概只有期望值的五分之一而已。
看來是「覺得東西有用」的門檻太低了,畢竟這些東西就算不是自己買回來的、也是自己收起來的,都過了這麼久,很難公正地去判定他們「沒有用」。
此為示意圖,我的收納抽屜比這雜亂多了,但東西看起來一樣「有用」。
所有東西都是可以擺放出來的。
沒想到會這麼快速地遇到瓶頸。在稍微苦惱之後,想起了極簡生活的特色是「能夠看見所有物品」,既然東西有用和沒有用的判定這麼困難,那就先從『沒有必須藏起來的東西』開始。
所以我將目標轉向可掀式床板下方的收納空間,不會使用的手拿包、不會翻開的畢業紀念冊,這些不想擺放出來的東西,就跟他們說再見。
證書類的文件、以前的卡片書信、收藏的回憶小玩意兒,這些可以擺放出來的東西,就在書櫃和收納抽屜喬出空間擺放。(收納抽屜說實話不是「擺放出來」,不過現在房間裡沒有展示型的傢俱,像是開放式層架,只能先讓東西暫居這裡。)
當空間有限的時候,會比較容易判定哪些是要優先留下的東西、哪些是排序太後面、其實也沒有理由留下、可以說再見的東西。
綜上所述,這次清出了要送二手書店和舊衣回收的6.5公斤,以及要丟紙類回收和一般垃圾的9.5公斤,總共16公斤,減少了將近十分之一。如果現在要把一切打包帶走,我需要帶走164公斤的東西,還是很重。
不是「沒有用」,是「用不到」。
一個人醒著、待在家裡的時間說起來並不多,扣掉睡眠時間、工作時間、通勤時間,平均起來通常少於一天的一半。在這有限的時間裡,會使用到的東西說起來也並不多,一天一套衣服、手機(或者還有電腦)、一些生活必需品,好像就差不多了。
打開衣櫃仔細看,其實自己也知道,有哪些當季的衣服是這幾個月都沒有穿過的,因為當氣溫符合的時候,你會先選擇另一件差不多厚度的衣服或外套,可能是另一件穿起來比較好看、可能是另一件你比較喜歡(不過你也沒有不喜歡這一件),總之這件就是穿不到。
要如何妥善面對這些「有用但用不到」的東西,並且清理/整理/處理他們,是接下來的課題。當然全部丟掉是一個很簡單可以直接歸零的方案,但比起單純的減輕重量,我更想知道的是「自己到底需要擁有多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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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散文寫故事,在閱讀和生活裡拆解見聞。在現實的縫隙書寫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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