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不足道的小細節。在看完《生活需要儀式感》之後

2019/03/3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生活需要儀式感,李思圓。
生活中的儀式感,是一種積極向上、豁達樂觀的生活態度,對生活認真、尊重、敬畏且熱愛的態度,讓人相信自己配得起更好的一切,你對世界的態度決定了你會擁有怎樣的世界。
這是這本書對「儀式感」的定義:生活態度。比較觀念層面的,不只是擺餐具前要鋪桌巾、吃完飯要刷牙、睡前要薰香放鬆身心、這些行為上的儀式感。
儀式感並不是做給別人看的,是對自己的生活負責,堅守內心的準則、規矩,讓自己過上自己喜歡的日子。無論再忙再累,都不能虧待自己,除了你自己,別妄想有人能負責你的人生。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拚的是努力和堅持,「熬過去就是你的」是一句很常聽見的話,可最後往往拚的是心態。每一種選擇,每一種經歷,都會讓你得到些什麼,然後再失去什麼,關鍵要看你最願意得到些什麼。
想想還是算了吧。
有多少重要的事,想著想著就算了。明明已下定了決心,準備踏踏實實地做某件事,可是總在起步時,被想像中的困難擊敗。當糾結做與不做時,只需要毫不費力的「想一想」,就可以輕易地想出困難和藉口。
世界上最遙遠的是「想到」和「得到」之間的距離,因為中間隔了「做到」,千山萬水。總是想在開始做一件事之前有萬全準備,卻放任自己一直在準備的狀態裡永遠不出發,準備的時間久了以後,就誤以為自己已經開始了。
其實只是把準備當成了開始,把原地踏步當成了大步前進,只是自己騙自己。一直走在「準備和想像出發」的路上,不論走了多久多遠,都不會走到「出發」的路上,也不會通往成功。
想得太多,就失去了行動的勇氣,缺少「立即行動的力量」,而這正是面對目標所需要的儀式感/生活態度。
你有喜歡的事嗎?
有那種跟玩手機一樣,一日不接觸就覺得不安、焦躁、甚至難受的事嗎?
習慣是可以培養的,但若在這個習慣裡找不到所謂的志趣,就特別容易放棄,對於不那麼喜歡的事,無論怎麼努力,也是事倍功半。「有興趣的事、做得開心、能堅持下去」,這些對生活的期待,讓我們把日子過成想要的樣子。
人生太長,長到需要在二十歲的時候就要考慮到八十歲的安定生活,人生也很短,短到只有一生的時光。一輩子那麼長,除了那些特別重要的大事,人生大部分的時間都是由零零碎碎的小事組成。
「用心專注做好一件事」、「對於不知道的事會去探索求知」、「和你在乎的人說早安/晚安」,生活態度並不需要很多錢來堆砌,一些說起來微不足到但確實可行的階段目標,就能追求美好的事物與生活。
能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並為之努力,安心地選擇自己最想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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