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回應盧斯達兄雄文《逃犯條例—時間線上的回歸》(2)

2019/05/2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先生文中提及到:其實非建制派以前也瞧不起議會抗爭的,當中曾有幾多譴責和不表認同......很多人都反對台獨,將台灣議會視為一個有損議會尊嚴的圖騰,但他們又同時對例如韓國光州民主運動趨之若鶩,想搞主題旅行團——雖然最終人數不夠而失敗。
由於這段文字的語法錯誤太多兼且嚴重失實,沒有辦法不進行逐一批判:
  1. 先生文中的非建制派表意不明:表面上是泛指所有不是現在議會的建制派的立法會人員或者黨派,其實很明顯就是直指以前傳統的泛民。所謂非建制派一詞,是2016年選舉以後才出現的傳媒對民主派加上本土派的新稱謂。在此之前,並不存在。文中的時間並沒有指出是指什麼時候的議會抗爭,令人直接聯想到是立法會的抗爭,非建制派從來都是“鵪鶉”,令人有這種錯覺,非常不公道。
文章還說將台灣議會視為一個有損議會尊嚴的圖騰。這句話的錯誤和誤解更加嚴重。台灣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機構名稱:叫做台灣議會。
台灣著名的議會設置運動,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但是歷史上由於1935年的選舉後不久中日兩國就爆發戰爭,所以在隨後的日子裡,議會並沒有多少時間正常運作,就宣告荒棄。如果先生是指這個時代的台灣議會是閣下所講的議會的話,他在你眼中的確是有損尊嚴的議會,因為他是採用你最看不起的和平請願,甚至是向東京方面“乞求”所得的。根本在本土派眼中沒有任何價值。
如果反過來說,無論是殖民地時代的台灣地方議會或者是國民黨獨裁時代的立法院,台灣議會的設置和開會的形式,比較於今天的香港立法會,實在落後太多太多。起碼在兩蔣時代,絕對沒有敢衝上議事檯圍攻一個官員或者議員。
    老瘋子
    老瘋子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