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筆可以寫四萬五千字

2019/09/2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A pen can write about 45,000 words.
這是我從某支筆的筆身上抄下來的一句話,那是一支普通的油性原子筆。網路上查到的另一個說法是「A pencil can draw a line 35 miles long.」,一支鉛筆可以畫三十五英里長的線。
三十五英里說短不短、說長不長,就是五十六公里再多一些,若從台北車站出發,差不多快要抵達新竹的距離。
四萬五千字說少不少、說多不多,若是千字的心得文章,差不多是45篇(「在看完之後」已經55篇,超過了),卻又還遠遠不到一部長篇小說的篇幅。
話說回來,我也不是用「筆」在寫字,而是用鍵盤。現在只有在隨手筆記的時候會使用紙筆,至於寫作和通訊,這些使用文字的時機,都被電腦和手機替代。書櫃裡還珍藏著朋友們的手寫卡片和手寫信,已成絕響。
買筆。
以前很常逛文具店買筆,畫重點要用的螢光筆(或是旋轉蠟筆),寫筆記要用的原子筆,寫作業要用的自動鉛筆。還要仔細打算,分配各種顏色:藍色是生詞註釋、黑色是補充說明、紅色是必考內容。
綠色、橘色、咖啡色的筆也都買過,已經想不起來是為了什麼樣的筆記任務,總之整本課本必須色彩豐富,好像這樣才有認真念書,這樣大概維持了幾年。
寫筆記的時候多少還是會錯字,可是立可帶很難用、立可白要等他乾,分配好的顏色如果不小心用錯了會不開心。念書已經很麻煩,還要處理這些細小瑣碎的問題,忘記是從哪一年開始,我的課本裡就只剩鉛筆的顏色。
那些從此用不到、很少用到的筆,就這麼放在筆筒裡,水性原子筆還會逐漸斷水、在整理東西時就扔了,油性原子筆倒是很耐放。這幾年都沒買筆,到現在都還在用學生時代的庫存,今年估計是用不完剩下的筆,或許明年有機會逛文具店買筆。
寫字。
一直都很喜歡寫,小時候要寫學校的週記和國文課的作文,我甚至還在週記裡寫過新詩(長大後就不寫了),後來寫投稿文章、寫短篇小說,到現在寫閱讀心得、寫散文,使用文字對我來說是件容易、而且做得還行的事。
從去年開始寫「在看完之後」,到今年開始寫「當故事發生」,我很高興自己有重拾「寫」這件事,卻也不免俗地感到徬徨:要寫出多少東西、要花多少時間去寫、要寫出什麼名堂。
如果說一支筆可以寫四萬五千字,我應該已經寫到第二支筆,可能快要第三支了(加上電腦裡的存稿/槍稿)。會不會繼續寫?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得和猶疑的情緒相伴,哪怕不知道文字漫延的道路會前往哪裡,說不定哪裡都沒有,就寫吧。

我是壹肆說,用散文寫故事的人,在閱讀和生活裡拆解見聞。歡迎追蹤、留下愛心,支持我繼續寫作。我們下篇文章再會。
245會員
347內容數
用散文寫故事,在閱讀和生活裡拆解見聞。在現實的縫隙書寫真實。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