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一種自我馴化的動物。在看完《長頸鹿的脖子》之後

2019/12/07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長頸鹿的脖子,茱迪思・夏朗斯基。
英格・洛馬克,文理中學的生物學老師,同時也教體育課,因為學校的師資不足。度過五十五圈輪紋的英格,擁有喜愛鴕鳥的先生,和一個幾乎想不起容貌的女兒。
在他面前的九年級生是學校最後一批學生,來自德國出生率最低的年度,孩童寥寥無幾。教室裡的觀眾屈指可數,五男七女,共計十二名學生,就是全部。英格對這些學生的認識乏善可陳,即使和他們相處的時間比家人還久。
這本書描寫著英格的生活,以〈自然生態系〉、〈遺傳過程〉、〈演化論〉作為章節名稱,在左側頁碼上還有小的註記:刺細胞動物、天擇、物種多樣性、胚胎發生、擬態、中樞神經系統,彷彿這不是一本小說,而是生物科全書。
或許對英格來說就是如此,生物學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至於人際關係、以及如何與人相處,反倒是他不擅長、也沒那麼關心的事。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成為人類的過程艱辛又麻煩,人類發育成熟約莫需要三分之一的人生,一個年輕人要能自力更生,平均需要十八年。其他動物則幾乎是誕生就完成,在出生後幾個小時,就能靠自己的力量站起來,覓食、狩獵、生存。
人類天生就是沒準備好,之所以活這麼久,只因為有學不完的東西;反過來說,人類之所以求學,正因為本身構造有所不足。
我們必須不斷思考下一步,斟酌如何表現完美。相較之下,動物永遠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者更優秀的是,他們甚至不需要「知道」,他們擁有基因裡的本能。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生物課本裡的這個章節並不會討論人類,因為我們早已自成一格,用迂迴的方式成為競爭下的適者。
和人們的庸碌相比,綠色植物的生活簡單得令人嚮往,不需要進食,不需要採買,不需要工作,什麼事也不需要做,只要躺在太陽底下曬點陽光、喝點水、吸收二氧化碳,就已足夠。
生命的基本原則。
生命的基本原則,是以他者的死亡維生,所有生物都是如此,這是生存者的原則。沒有任何生物能夠完全獨自生存,生物共存的最重要形式就是競爭,還有掠食與被掠食的關係。身為生物學老師,英格在課堂上是這麼教學。
不過還是一樣,這部分並不會討論人類。蹲坐在生物金字塔頂端的人類,不會「被掠食」,也沒有任何生物是競爭對手,那不是我們需要擔心的事。
人類的競爭是完全不同的形式,我們的圖表上沒有其他生物,只有人類:家人、同學、同事、朋友的朋友、另一個城市的陌生人。我們不會「被吃掉」,可是會被孤立/被霸凌/被掠奪/被戰爭,所有的傷害都來自同屬同種的人類。
生物學無法解釋,人類是一種自我馴化的動物,彷彿運行著另一套自然法則。這差異就像英格被問到的那個字謎:「第一個人類,名字由四個英文字母組成。」你的答案會是人猿(Affe),還是亞當(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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