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
成日都話一中政策,究竟一個中國有幾大,點解我哋去中國其他嘅城市,要有回鄉證,點解去澳門我要畀身份證,點解去台灣我要申請入境證。點解我唔係中國公民,只係香港居民。
而家有5名香港居民,比台灣扣留,12名香港居民,畀大陸扣留。既然香港係中國大陸嘅一部分,點解會喺中國嘅海域會視為非法入境,首先撇除被扣留者嘅目的地,香港水域,其實比大陸水域包圍,如果離開香港水域就會進入大陸水域。如果你要出公海,是不是應要申請香港出境許可,然後申請出境中國海圍到公海?實際上又不是,出境前只要向海事處申請許可證便可,詳情可以參閱政府網頁。
咁點解嗰12名香港居民會被中國扣留,因為佢哋冇證件,還是因為佢哋已被列入黑名單中。呢一個可能性都唔可以排除,國安法實施之前,中國已有一份黑名單,如果一個唔好彩,你同黑名單裏面嘅人同名同姓,當你出入大陸境嘅時候,就會比較需時。有次我同一個朋友返大陸玩,剛巧佢個名同某個,民主派人士同名同姓,佢入羅湖關口時,畀我哋一般普通人較長時間。
而家人就拉咗返中國,簡直送羊入虎口,佢哋喺香港嘅親人,當然想盡快接濟佢哋,但係唔好唔記得佢哋而家係喺中國,畀佢哋拉倒,就立刻變咗做犯人,唔係疑犯,要喺中國搵個犯人簡直係天方夜譚。而家仲要揾正苦求助,一個咁親中嘅正苦,佢哋可以幫到啲乜嘢?而家香港簡直連一個二線城市都不如。天佑那12位香港人。
台灣嗰邊又如何呢?台灣嗰邊,正苦更加幫唔到手,先前嘅逃犯條例,已經畀柒婆搞到一鑊粥,而家仲要問對方攞人,想強硬起來,人哋都未必睬你,你係咪唔記得咗你只係一個城市嘅首長,國家層面嘅事係咪應該交番畀國家去處理。不過照公民及居民嘅理論,佢哋只係香港居民,又不是中國公民,幾個居民畀第二個國家拉左,又真係唔知點幫你哋!國家現在四面受敵,邊得閒理幾個居民吖!但我總相信比在扣留大陸的好!但願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