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嚴選
中天紅媒疫情蔓延 急需NCC疫苗處方簽

  羅智強於今年的10月13日在臉書貼文:「中天關定了!」一文後,泛藍政治人物、名嘴與側翼團體群起圍攻。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1條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之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今年再度面臨審照壓力,中天爭端再起...
▍中天新聞爭議 馬時代就有案底
  
2014年NCC在審核中天電視新聞執照時,過半委員(6人)給予不及格分數,當初因為出席委員人數未達2/3(8人),中天電視才驚險過關。在2008年到2014年間中天電視違規次數與罰款金額是全國最高與最多,違反了包含節目廣告化、違反分級規定與妨礙公序良俗等,並曾在十天內遭到六千多筆檢舉紀錄,該次違規被列為換照參考標的之一。在這六年期間,第一次評鑒通過,但第二次評鑑又達不及格,去年中天電視即被NCC罰款超過500萬。
▍中天新聞只許自己有新聞自由
  
中天假新聞不勝枚舉,對外要別人給與新聞自由,但針對其他同業可就不是這麼一回事。2019年蘋果日報報導《11年財報揭露 旺旺集團收中國政府153億補助金》與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台灣總統大選初選凸顯對於中國影響媒體的恐懼》先後都招旺中集團的提告,無國界記者更是跳出來捍衛報金融時報,並說明金融時報的導非常合理,反而是旺中集團不開心就濫告。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在《臺灣 2010 年新聞自由度報告》給旺中集團的評論是:「...蔡衍明這位在中國具有龐大商業利益的商人在 2008 年 11 月買下中時集團後,...提高了中國政府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台灣的言論自由的憂慮」。
▍新聞自由不是無限自由 憲法與大法官皆有明示
  
憲法第11條明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在第23條又加以適當規定: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大法官釋字第364號中說明:享有傳播之自由者,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社會責任,不得有濫用自由情事。其有藉傳播媒體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等情形者,國家自得依法予以限制。
▍去年中天老董坦承確實有很大改善空間
  
去年中天電視董事長潘祖蔭坦承中天電視在新聞製播上有很大的改善空間,而他個人的新聞職涯裡面也會曾面臨如此多的投訴,不但中天電視遭受民眾大量申訴與新聞部組織混亂的狀況,在2014年通過的條件之一就是需設立獨立審查人制度,但中天電視遲滯2020年才成立,很顯然中天新聞的自我改革非常不積極。
▍中天不下架 對其他業者不公平
  
NCC在民眾被動檢舉後,NCC會找來相關業者「喝咖啡」,而業者通常會依照雙方所提出的條件進行相關調整以符合社會公義,若是中天電視答應進行內部改革做不到,而NCC又再次放水讓中天電視通過執照審核,那等於失信於其他業者,未來誰還要依規定行事?如何樹立威信?
▍國內外下架不良媒體已有先例
  
2005年行政院新聞局(NCC前身)在《衛星廣播電視法》 施行以來,首次進行電視台換照審查,當時的東森新聞S台、華爾街財經台、龍祥電影台、蓬萊仙山、歐棚電視台、彩虹頻道、CASA 房金衛視共七台違反將關規定,不予核發執照。2010年時年代綜合台因違規情況嚴重,當時不發予執照,這也成為在NCC成立後第一個被停照的媒體。
  而香港亞洲電視自2011年起連續三年,因誤報江澤民死訊、批評學民思潮與直播「亞洲會」政府總部反對發牌集會等各種亂象後,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在該年9月5日通知亞洲電視「建議行政長官不為免費電視牌照續期」終結擁有57年媒體歷史的亞洲電視。
  而言論最自由的美國,其主管機關廣播電視業務的FCC(聯邦通信委員會)在1934至1996期間就關閉大約150家的媒體。
旺中集團是一頭媒體巨獸,當人民指著中天評論時,便使用集團內的中視與中時來反擊,這種沒有自律的媒體,有存在的必要?
LEWIS.YoES路易斯.有意思
LEWIS.YoES路易斯.有意思
▎關於作者 / About Author 我是路易斯 (LEWIS)。 求學時代讀過三個不同科系、職涯也歷經產官學研、當兵歷經三個兵種。 我想應該是很少人像我這樣,所以自稱來地球打雜的,應該也不為過。 ▎與我聯絡 / Contact Me [email protected]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