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來源(Yahoo.Japan!新聞) 強化新冠病毒防治的改正感染症法於 3 日完成了立法。如此一來,當武漢肺炎患者拒絕住院時,依法將可開罰 50 萬以下罰金。但是,在目前醫院病床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人們與其說拒絕入院,就算是想要入院也無法入院。在確診患者中,浮現了「首先應該要整頓醫院接納患者的狀況才對」的聲音。 東京市內一名獨自養育 3 名小孩的30歲單親媽媽於去年末感染武漢肺炎,深受發燒及胸痛症狀影響。這名單親媽媽也因為自身有氣喘病,而希望入院療養,卻因為醫院沒有空床,不得不在家等待將近10天左右。 這名單親媽媽將小孩交給前夫照顧,並且抱著肺炎和氣喘病情會逐漸惡化的心理準備,在家進行自主隔離。但是,為了避免感染傳播,這名單親媽媽也無法就醫檢查氣喘病。「沒辦法入院的那個時期,心情一直都很不安。不入院要罰錢簡直是本末倒置,希望不要再這樣逼迫患者。」 在 11 月下旬,因為夫妻間傳染而被感染的福岡縣 40 年代女性也對修正法案抱持著疑問。該名女性因為是輕症患者,而維持在家療養,卻也強調「就算我想要住院,實在也不是可以放著家裡不管的狀況。」 這是因為作為密切接觸者,就讀小學的兒子有兩週的時間不能前往學校,必須在家生活的緣故。考量到感染的可能性,既不能將孩子交給老家照顧,也難以找到願意接受小孩的設施。 在改正感染症法中,有確立如果小孩找不到寄養處所,可免除不入院的罰則,但是具體事例將會在未來顯現。「我就只有在家療養這個選項。希望法律也能考慮到像我這樣子的人。」該名女性這麼說道。 此外,也有人投訴修正法案是在助長武漢肺炎的歧視問題。 於東京都某看護設施工作的 60 歲女性於去年 12 月感染武漢肺炎。該名女性維持飯店、在家療養,並且在 1 月下旬返回職場,卻遭到同事的冷嘲熱諷,被同事質疑「(休養期間)應該是到處去玩了吧」。 對於社會看待確診患者的方式毫無進展感到啞然。該名女性說「現在的歧視就這麼嚴重了,要是加上罰則,只會更嚴重。」 就連第一線的保健所,也傳出強烈否定的聲音。 「如果以罰則當作背景,與確診患者接觸的話,有可能會對調查造成阻礙。」東京都內某保健所長這麼認為。如果要幫抱持抗拒心理的患者,建立感染途徑的活動履歷,首先必須透過對話建立信賴關係。 所長感嘆「自治體職員的基本立場是『因為住民的協助,讓問題得到解決』。那麼罰則豈不是會損害這個信賴關係嗎?」 實務面的不安同樣存在。要判斷是否有違反事實,決定罰則的額度,就必須要蒐集證據。「工作量很大。政府雖然說是為了確保實效性,但是這也會讓保健所的負擔增加,排擠原本的業務。」 比起設置對確診患者的罰則,所長強調「更應該優先強化保健所及醫療設施的體制。」 「應該要先重整體系後再實施強制住院。」 國立病院機構仙台醫療中心的西村秀一病毒中心主任針對這次的修正法案,說道「為了避免感染擴散,這是必要的。一定要避免發生『想入院的人卻無法入院』這樣的事態。」 但是同時,西村也指出必須要考量患者的人權以及對患者親人家屬的顧慮。「要是入院之後無法和家人聯絡,往生時連最後一面都見不到,任誰都不會想入院的。應該要在病房設置玻璃窗、視訊電話,讓患者與親人間可以交談等的改進之後,再讓人強制住院。」 如果確診患者需要照護兒童或高齡親屬時,就更需要協助,「社福體制的整頓也必須要法制義務化。」 【李英浩、内橋寿明、南茂芽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