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麽一個說法:“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魔鬼、一個暴君。”
當然,做“暴君”並非無條件,那就是首先你得戴上可供執政的王冠。所以,在有條件做“暴君”之前,尚處於在野之時,更準確的說法是——每個人的心中都住著一個土匪。
李慎之先生當年說過中國有兩個傳統:大傳統是孔夫子,小傳統則是關二爺。簡單說,大傳統是“忠”,小傳統是“義”。這點不難理解,時至今日,大家知道“忠”是皇家用來馭民的割頭術與銷魂散,而“義”則是撐起民間草莽政權的精神偉哥與萬能膠。
除了上述兩分法,還有個鮮為人知的三分法。英國著名學者赫爾伯特·韋爾斯在《人類的命運》中曾經這樣寫道:“大部分中國人的靈魂裏,鬥爭著一個儒家、一個道家、一個土匪。”受此啟發,聞一多寫過題為《關於儒、道、匪》的文章,結合中國傳統,指出韋爾斯眼中的“土匪”,實則是一群流落江湖,“墮落了的墨家”。
個體方面,比如說像阿Q這樣的散兵遊勇、孤膽英雄,首先儒家教會了他做個積極的奴才,見到縣太爺腿關節便會像水銀一樣瀉到地上;道家則教會阿Q在面對今朝不濟時忍不住超脫地去想祖上也闊過;至於匪氣,如你所知,阿Q也曾“同去、同去”,客串革命。
至於群體方面,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梁山泊裏的好漢們。《水滸傳》裏的梁山性格,在宋江這個精神分裂癥患者身上有完美體現。梁山好漢學墨家興“天罰”,要替天行道,然而,只要是當了打家劫舍的土匪,就少不了要做些“替天行房”、強奸民意的事情。如你所知,梁山好漢並非都是逼上梁山,有不少便是由宋江及其嘍啰賣耗子藥設計騙上去的。一旦後路已絕,前途茫茫,便只好落個草,一起做兄弟了。如此光景,頗有些羅伯斯庇爾時代“你不想自由,強迫你自由”的意味。至於後來宋江為得招安而茶飯不思,則是要求眾兄弟“你不想當奴才,強迫你當奴才”了。今天,以公民精神自治和權利平等的名義,我們知道,無論是遵循儒、道,還是匪,一個人如果只是將自己的精神與立場附著於某個“表面繁榮,實則虛擬”的團體去思考或行動,其實他已經失去了自由。
在我看來,愛國首先是個國民如何為自由立約的問題,而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不樂見的是,有些“愛國者”喜歡在精神或者思想上對他人打家劫舍。如果你不遵從他們的“愛國”邏輯,他們就不僅會指責你不“愛國”,還要給你貼上“漢奸”、“叛徒”等種種汙名,近日甚至有抵製家樂福者圍攻反抵製者的事情發生。如此“討外伐內”,嘯聚網絡,圍攻商鋪,於中國與世界進步何益?“愛國”未必不好,但強迫他人和你一起“愛國”,而且非“愛”它不可,則一定是壞事。因為這不僅意味著道德上的脅迫,更否認了他人的理性。
應該承認,由於時代之局限,有關中國的某些歷史記憶已經靜止或塵封,西方世界關於中國的印象的確有不少仍停留於多年以前。而現實中,國際交流不暢,“網絡民族主義”虛張聲勢,社會運動政治力量化等等,更使不少人誤以為今日有理想、有熱情的中國人多是“暴政下的暴民”。面對這種“錯誤印象”,如果你認定是“歪曲”,理性的選擇顯然不是以你的過激言行為“歪曲者”快遞證據。
當然,我說“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土匪”並非只是對中國人存有偏見。事實上,這個潛伏於人心中的“土匪”更折射了全人類的命運。君不見,即使是《亂世佳人》裏楚楚可人的郝思嘉小姐,也曾跪在故鄉的大樹下發毒誓,讓上帝見證她有朝一日可能變成“土匪”———即使殺人,也絕不讓自己的家人挨餓。
其目的就在於——你有權維持你心中的光和熱,可以將此驕傲示人,但請不要讓它燒出來,毀了鄰家的房屋。一個功能正常的社會、心懷理想的國家,理應無條件地激發人心中的善與美,同時也不得不對人性中的惡意設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