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四年前的事了。
無論如何,我自認是個單純的女孩子,從沒想過要談場轟轟烈烈的戀愛。高二那年喜歡上坐我前面的男孩,他講話很討人喜歡,他叫李昀修,我總連名帶姓的叫他,簡短「李」的發音,然後很快喚他,就像直呼他的名字,昀修。不管怎樣都好,我只希望能更接近他一點。
現在想想,當時的我也太無聊了。
直到升上高三那年,有天傍晚,我打了通電話向他告白,然後被他拒絕,當下,我竟沒有任何傷心的感覺。
為什麼?是我不喜歡他嗎?這問題盤旋在我腦中久久不散。
後來我只要求他陪我聊天一直到垃圾車來,他的語氣聽來小心翼翼。之後,我還是會不自覺地看著他,喜歡又不一定要成為情侶,我是這樣認為的。只覺得就這樣看著他也好。
無須疑問,我愛的是男生。至少在高中畢業前。
說了那麼久,也該自我介紹一下。
我叫柯水恆 ,仔細看呀!
常常有人把我的名字叫錯,是「水恆」不是「永恆」。
還有,我是女生!
不少人勸我改名,改成永恆,說什麼感覺比較好。
是嗎?
改成永恆,和妳,就能永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