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何對司法精神鑑定感興趣 近來發生許多與思覺失調有關的重大刑案之社會囑目案件,如去年的「嘉義鐵路殺警案」等,使我對於精神醫學與刑事法學的關連,特別是關於鑑定的部分,產生濃厚的興趣,又因本身資工專業背景以及在科技業界長期工作的關係,對於AI人工智慧如何幫助精神醫學的心理衡鑑與司法刑事案件的鑑定工作,是本人特別感到興趣並思考研究的問題。 精神醫學領域中的專業心理衡鑑,在司法的應用上,主要有:一、透過犯罪類型的知識來協助評估,二、了解個案的再犯率與危險度,三、協助進行司法精神鑑定[1],特別是司法精神鑑定,對於犯罪加害人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的規定判定為減刑的標準,有著至關重要的關鍵,由於法官未必能夠如精神醫師的專業,故在形成心證前,有其必要請專業的鑑定來協助。況且,日本刑法學者藤重光曾說道:法律與醫學間的關係,至為密切,其中尤以刑事法學者與精神醫學家以及法官與鑑定人之間最為顯著。因為於刑事訴訟之進行過程中,為追求真實發現,諸多皆賴有力的鑑定[2]。 然而,即使如「嘉義鐵路殺警案」的判決經過三位精神專業人士把關,並且透過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及社工所組成的精神鑑定小組,所完成的報告顯示加害人確患有思覺失調症,但輿論仍然嘩然的認為「被告裝病」。對於面對現代醫學的疾病,多數人相信醫師專業的判斷;惟精神疾病,這種看不到傷口、明顯病徵的,以致於社會大眾或是被害人情感上,顯得眾說紛紜,信任度也較低。[3]不僅如此,我國由於司法精神醫學不發達,犯罪者精神狀態的研究一向被忽視,在審判上除非是重罪,且被告精神狀態達到連外行人都看得出的程度外,很少被注意移送鑑定。即使被送鑑定,精神醫學專家和法律規範的文意判定也有所出入,對於所謂「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認定,也未必符合法律解釋的內容[4]。而且即便是送了鑑定,法院對精神專家的鑑定,也不絕對的尊重,從過去的判決亦可看出法院不注重醫學鑑定而逕行就認為精神障礙的狀況,也多有例子。[5] 究其原因,我們得要看看心理衡鑑的方法為何:一、行為觀察、二、晤談評估、三、心理測驗(像是羅夏克墨漬、佛洛依德投射、主題統覺等測驗)、四、第三者評估、第五、其它[6]。這些衡鑑方法其實都頗具科學方法,然而,像是一般人心臟不舒服,可以透過超音波或心電圖找出原因;但如果想知道大腦生什麼病,除非是腫瘤或出血等明顯變化,否則,想在160億個神經元中找出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多數精神科醫師只能透過問診或觀察,如「會不會聽到有人在叫自己名字?」「會不會覺得別人都在談論你?」等,再依照美國精神醫學會發行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診斷病情。陽明交通大學腦神經專業醫師,楊智傑表示:「生病時間、影響程度都因人而異,醫師判斷多少帶有主觀,這也是精神病難被視為腦部變異疾病,而難洗污名的主因。」[7] 二、 數據會說話,有圖有真相 近年來因為資訊科技的進步,大數據、物聯網(IoT)以及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人工智慧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項目,萬物皆能量化,以及掌握數據資訊,就如同握有情報一般,不管是在產業界、醫界或是各行各業,都是極需要的一項寶貴財產,甚至可以這麼的說:假如在未來,誰掌握了Data,誰就掌握了所謂的智慧與知識。於是所有研究有關人工智慧的議題,瞬時成為顯學。雖然AI的優勢大家都了然於心,但你我都會在心裡不禁的問:難到AI的判斷與分析真得比人類好嗎?它們的診斷真的可以取代專業的醫師的經驗與意見?甚至是取代他們? 透過AI科技日益進步的機器學習模型、自然語言演算法以及影像數據分析模型的發展,我們可以一窺AI一日千里的發展與驚異。2012年谷歌舉辦的一場人工智慧大賽,一位來自美國威斯康辛州的高中生冠軍,設計了一種對乳腺癌細胞的定位演算法模型,並透過對760萬乳腺癌患者的醫學影像進行機器學習,結果此人工智慧應用在實際的診療中,對癌細胞位置的預測準確率居然高達96%!這樣驚人的準確率,背後最大的功勞正是那760萬張乳腺癌患者的醫學影像和資料。即便是一位放射科醫師窮極一生能夠判讀的病歷,恐怕也不會超過十萬個。[8]另外IBM所支持的人工智慧項目—「華生」醫師,也在2017年世界癌症日上,展示了人工智慧如何僅用了10秒鐘的時間將所收集到一位胃癌末期病人的病歷、分期特徵、癌細胞轉移的位置、病況等資料,並做出一份詳細的西醫診斷分析報告,而「華生」醫師所提出的最佳治療方案竟與資深的腫瘤科醫師的判斷完全一致。[9] IBM的華生展現了人工智慧結合大數據以及「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縮寫為 EBM)上的絕佳應用。 事實上,AI在精神醫學上,也能透過腦醫學影像,大數據以及實證醫學的方式,應用在司法精神鑑定上,以提高鑑定對於法官在辦案上的判斷,用以服務司法對於刑事犯罪的判決以及相關處遇的決策的幫助。例如:楊智傑醫師團隊透過看診尋找受試者,共蒐集上千位20歲至90歲民眾的腦部MRI(核磁共振)影像,包括已經確診的病人以及健康的人,作為比對分析資料庫,經過分析與人工智慧輔助,建立精神病的大腦圖譜,讓精神疾病精確化,數據化以及圖像化,甚至其團隊利用AI標示出精神疾病在腦中作怪的區域,精準度高達9成[10]。在過去精神科疾患主要透過檢查,排除內外科疾病,再與專科醫師會談後診斷,但近來台中榮總已開始應用「近紅外線腦功能儀」,成功檢測出「思覺失調症」這項方法的檢查時間短、非侵入性、沒有放射線暴露且檢查方便[11]。未來是否司法精神鑑定考慮採用這些AI輔助進行鑑定? 個人認為,人工智慧確實擁有優勢,診斷準確率高、失誤率低、不會因為情緒的影響而造成波動,穩定性高,畢竟再有經驗的醫師,也會累而疏失,這不僅可以節省司法資源的浪費(時間、金錢),相對的也能夠提升鑑定分析的專業信賴度。 三、 後疫情時代新工業革命的擔憂 所謂的後疫情時代,指的正是我們正在經歷的新冠肺炎疫情進入長期化,世界各國將被迫與危險的病毒共存,不管將來疫苗是否能徹底根絕病毒,它已經改變我們既有的經濟與生活型態,人類將進入一種新的常態時代,疫情如果持續兩年以上,就可能使社會拋棄原本習以為常的生活模式,經濟型態的轉變,觀念等加速新科技與新觀念的普及接受度,進而展現一個新的時代[12]。甚至是有論者,新冠肺炎的發生將加速AI人工智慧時代的來臨。雖然美國某些州已將評估未來犯罪風險評估的人工智慧,所判定的分析資料,納入法官科刑時的考量與參考[13]。然而,當AI系統被使用在刑事司法系統時,所衍生的許多刑事倫理、法制的問題,就要有相當謹慎的疑慮,更何況人工智慧長期為人所詬病,因演算法所衍生的黑箱(AI Black Box); 人工智慧的正當法律程序,以及將來使用AI最佳判斷下的司法精神鑑定報告,是否值得被司法系統,甚至是輿論所信任? 這些都是值得後續深究和探討的議題,我雖非「AI人類威脅論」的極度「悲觀學派」論者,亦非「樂觀學派」所說的:「人類只要關掉電源就能除掉機器人」的樂觀論點[14]。但我相信,對於AI,對於人工智慧,確實有必要加以完善的規範,尤其涉及醫療、司法系統,更需要極度的探討,以求得公共利益最佳化的平衡。 [參考資料] [1] 莊洪勝、孫春霞、張琳主編,精神病的醫學與司法鑑定,第2版,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 張齊斌,刑事政策與精神病態之鑑定,軍法專刊第8卷第6期,1962年6月,頁17 [3] 劉子寧,裝病或真病?解決諾貝爾級難題的台灣醫師楊智傑—用AI畫出精神病人的腦內風暴,天下 未來城市—智慧醫療專欄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1606 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8日 [4] 段重民,心神喪失與精神耗弱之刑事責任,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1983年6月 [5] 張麗卿,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元照,2011,頁20 [6] 莊洪勝、孫春霞、張琳主編,精神病的醫學與司法鑑定,第2版,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7] 劉子寧,裝病或真病?解決諾貝爾級難題的台灣醫師楊智傑—用AI畫出精神病人的腦內風暴,天下 未來城市—智慧醫療專欄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1606 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8日 [8] 王天一,人工智能革命—歷史、當下與未來,北京時代華文書局,頁170 [9] 王天一,前揭書,頁168 [10] 劉子寧,裝病或真病?解決諾貝爾級難題的台灣醫師楊智傑—用AI畫出精神病人的腦內風暴,天下 未來城市—智慧醫療專欄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1606 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8日 [11] 許鈺屏,榮總應用近紅外線腦功能儀—能檢測思覺失調症,天下 未來城市—智慧醫療專欄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759 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8日 [12] 李崇僖,人工智慧競爭與法制,翰蘆 2020年8月,頁27 [13] Maurice Chammah, Policing the Future, Marshall Project, February 3, 2016 [14] 維基百科,人工智慧對人類的威脅,https://zh.wikipedia.org/wiki/人工智能 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