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一次說明陪同隔離、居家照護怎麼理賠?

2022/05/2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隨著新冠疫情不斷升溫,防疫險爭議也持續延燒,針對諸多亂象,近來有立法委員提出產險業者為逃避賠償責任而紛紛使出各種無賴計策,呼籲金管會應強硬處理,至於產險業者則認為金管會沒有在適當的時刻採取應有的措施,立法委員與產險業者兩者持不同立場。
以下分享聯合新聞報導
財委會立委聚焦「陪同隔離」、「居家照護」到底怎麼理賠?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說,陪同隔離回到保單條款,只要居隔通知書上是依照法定傳染病48條而接受隔離,就是依約理賠;居家照護的醫療行為,則會要求保險公會在5月底訂出理賠指引。
立委郭國文、高嘉瑜質疑,同樣都是開隔離書,為何有人可以理賠,有人卻不行?郭國文說,要密切接觸染疫者,這是限縮解釋,民眾是投保防疫險,不是染疫險,隔離只有一種,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染疫者。
陪同隔離最大爭議是:小孩同學確診,小孩被匡列、家長被迫陪同隔離,但因小孩沒確診、家長只是陪同隔離、又沒親密接觸確診者,之前遭認定「不理賠」;但立委質疑,隔離通知書上一律寫:依法定傳染病48條規定而得居隔,怎會「同一份隔離、卻有不同理賠」?
保險局長施瓊華說,過去衛福部有用36條開隔離書,若衛福部都是以法定傳染病48條開隔離通知書,就回到保單條款,黃天牧則說,只要是以法傳48條開隔離通知書,就是依約理賠。
另一爭議是「確診居家照護」的醫療行為,保險業者主張要用藥才理賠,黃天牧則說,這周會找保險公會訂一個統一理賠標準,那如果無法定一個統一標準 由各公司對外說明,最晚5月底前訂出理賠指引。
黃天牧說,當初「居家照護」在防疫險保單條款本來是不賠,當時為了降低醫療體系壓力,希望走向自主管理,留在家裡,因此金管會協調公會,如果居家照護有類似醫療行為,可以理賠,但怎樣的理賠條件,會由保險公會訂大方向指引。
參考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即時報導 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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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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