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是在他開口說了分手之前還是之後,這雨開始下的。
我只確定他離開的時候,雨很大。不管是窗外還是我的眼睛。我還刻意多待了一會兒,然後鎮定地⋯⋯至少我很努力讓自己鎮定。鎮定地轉向我身後的包包,拿出了一本書,不管那是什麼書。我翻開書假裝很認真地讀,這樣我才不會看起來那麼狼狽,不像一個快要四十歲,然後在咖啡廳被分手的人。
我用書把我的臉擋住,在書的後面,我怎麼哭怎麼掉眼淚,都可以像是讀了書裡觸動心弦的文字,只是比別人感性了一點。原來快四十歲分手,和二十歲一樣,都會讓人手足無措。我咬著下唇,很用力地咬著,嚐到鐵鏽般的血腥味,但此刻我不得不這麼做,因為我知道只要鬆開,我就會哭出聲音來。
"Good night, good night! Parting is such sweet sorrow."
我突然也好想這樣告訴他,但是他既然可以看著我的淚眼起身離開,又怎麼會在乎分開後我會悲傷、我會痛。
他剛才是怎麼說的?我怎麼沒有辦法說不要?
「熙恩⋯⋯」
「要不先喝杯咖啡?」
「不用。」
「我幫你點啊!這裡有西西里欸。」
「真的不用。」
「還是你要喝熱美式?」
女人的第六感,除了用來察覺另一伴出軌了,還可以很準確地知道,妳和他那一次碰面,是不是他最後一次,最後一次想見到妳。
「妳知道⋯⋯」他倒抽了一口氣,然後吐出「我不愛了。」
哽咽嗎?他在哽咽嗎?那是不是有一點點他也捨不得?十三年,不是三年、不是十年,是十年加上三年,那麼多的十三年。
「我不知道。」
他怎麼可以要我知道?這麼殘忍地說出不愛了這種屁話,然後希望我就成熟懂事地告訴他,我懂、我明白,兩個人在一起不一定會走到最後。我沒有一定要結婚,但卻也沒有想過會這樣分開。
我的花樣年華,本來在這個男人身上綻放,現在卻在他的嘴裡枯萎崩塌。像發爛的屍體,還嗅得到屍臭味,滲出暗紅色帶著闇黑的濃稠血水。
可能我的戀愛經驗值太少,所以不知道不想分手的時候,應該怎麼拒絕。就像他當初跟我說要在一起,我也只是傻笑地說好。也許是他當時笑得太燦爛,眼睛都瞇成一直線了,我喜歡他笑成一直線的眼睛,所以我說好。但我三十六歲了,我的發愣已經沒有青春帶點呆萌的可愛;只會看起來很悲慘,那種在漆黑的房間裡,任由窗外夕陽照著側臉的淒涼。
對呀!我最喜歡看的,他笑成一直線的眼睛,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過了。
「對不起,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當我們走在街上不再牽手、一起吃飯的時候各滑各的手機、工作忙起來的時候,大半個月甚至一個月沒有聯繫也沒有關係之後,今天的場景,是不是必然的?
是不是,其實他比較勇敢?
他第一次吻我的時候、第一次準備我們的週年紀念的時候、第一次帶我過夜,脫下我的底褲的時候、帶我去看他買的第一間房子的時候、第一次帶我回他老家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跟我說分手?
那麼多的第一次,沒有一次是第一次對我說,我們結婚好嗎?我就這麼等著、等著,等到他說不愛了。
「一定要嗎?」我感覺到牙齒好冰、好軟,互相輕輕敲扣著。
「有意義嗎?」
有意義嗎?我是真的沒有想過,兩個人在一起需要確定什麼意義?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一起存的共同基金,所以也沒了未來?還是因為我已經不會像個小女生撒嬌,賴在他身上聞他身上的氣味?又或者是我把自己的生活過得很糟,所以他要在這一團亂裡抽身離開?
我回答不出來,只能看著他,慢慢在眼前模糊。
咖啡廳門上掛的銅鈴,在他拉開門離開那一刻,左右搖晃發出清脆的響鈴,震耳欲聾,刺進我的耳朵,割出了血。
"That I shall say good night till it be morrow"
情節不一樣,不像羅密歐和茱麗葉,我和他之間沒有一丁點殘存的sweet。因為我和他—我和他沒有明天,也沒有我們了。
在他離開後的某一天,我回到那間咖啡廳,蓋上書在座位上喃喃地對自己說:「我不要⋯⋯」只可惜,眼淚撲簌簌也不及那天他的堅決和窗外的滂沱。
晚安⋯⋯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