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書手L | 拿去抄啊!:藝術家的著作權指南

2022/06/1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作者|Eric Schrijver 譯者|蕭雅文 出版|阿橋社文化
由於本身的工作就是智財法律相關,加上本科系出身,所以一直都還滿喜歡這類討論智慧財產相關的書籍,其中又以著作權法最為熱衷。與過於學術的論文或過於嚴肅的法律文件不同,這類書籍通常能帶來更多有趣的觀點,例如本書的作者Eric Schrijver,本身是設計出身的他能夠以一位藝術家的角度提出對於著作權法律的觀點,透過他的視野,無論是創作者、法律工作者或任何人都能得到一個全新的體驗。

尤其對於創作者而言,通常會希望將重心放在創作身上而非繁雜的法律議題,但本書藉由幽默的寫作風格,能夠有效減緩對於這類書籍的恐懼,雖然內容主要還是以著作權法規為重點,但藉由較為輕鬆的口吻與有趣的案例,讀起來並不會過度枯燥,若是作為認識著作權法的第一本書,本書真的非常適合。

著作權與內容創作者

對於任何從事內容創作工作的人來說,著作權一直都是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是身處在現代網路發達的年代,對於網路上的生產者而言,了解著作權法不但是能保護自己的手段,同時也是避免自己不小心侵害他人的一種方式。

本書由著作權的起源談起,權利內容、概念一路到權利的保護、濫用,體系非常完整。

首先,要了解我們俗稱的著作權其實包含了兩種不一樣的權力,保護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與保護著作人本身的著作人格權,前者著重在於對於創作物使用與收益的權利保護,後者則聚焦於保障創作者的身分、名聲。例如常聽到的重製權、公播權或散布權等,就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而諸如姓名的表示權、防止別人扭曲的同一性保持權等,則是屬於後者。

藉由這兩種權利的保護,創作人才有辦法毫無顧慮地進行創作,知道自己花費心力與創意的心血不會被他人隨意利用,促進整個社會的創意風氣。

數位時代的著作權困境

著作權的概念至今也有將近300年的歷史,從工業時代到數位時代,一路上經歷了多次的改變,內容也隨著科技進步不斷革新。

以現代為例,數位時代的創作與傳統創作最大不同之處,在於數位時代的創作許多時候是以電子、數位化的形式進行創作,相比於傳統如水彩、雕碩、專輯或書籍等有體物的創作物,數位時代下許多成品最終都是以電子的形式出現,MP3檔、JPG檔,這類電子檔案加上網路的傳播,使得數位時代下的著作權越來越難保護。

不像傳統媒介,任何人都能在家中大量複製、散佈數位著作,這也使得著作權法在這個時代的功能越來越重要,若無法保障自己的著作物不遭人濫用且收益不遭人侵害,對於整個創作環境都是非常大的傷害,最終的結果,便可能是再也沒有人想從事創作。

然而,正也因為逐漸嚴格的著作權法規,著作權人權利提升的過程中,也逐漸使傳統「公共利益」的範圍遭到壓縮。

智慧財產的保障矛盾

基於數位時代的特性,著作權的規範變得越來越嚴苛,這時便產生了更進一步的爭議。要知道,著作財產權的保障期限在世界多數國家都是作者死後50年起跳,時效非常長,然而,創作或多或少都是建立在過去的作品之上,這種越來越嚴格的著作權規範也就意味著未來的創作者能利用的素材將會越來越少,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

平面設計師需要小心翼翼地使用各種字體,以防遭到字體創作人控告;攝影師在拍攝照片時要努力避開具有藝術價值的物件,以免將他人的作品拍入自己的作品中;音樂製作人要非常小心自己所寫出的旋律,以免其實是從其他地方聽來。如此嚴格的著作權法在保護創作者的同時也如同雙面刃一般,成為了抹煞創意的一大阻礙。如同人小說、取樣音樂、普普藝術等建構在他創作之上的創作手段,在現代都面臨著越來越困難的處境。

公共利益與創作人的權益平衡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這時考驗的便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的政策考量與手段智慧。智慧財產的保障矛盾
著作權光譜

說來有趣,個人跟著作權法的淵源真的很深,大學讀相關科系,更是碩士論文的主題,加上本身偶爾也會搞搞創作,種種因素使我對於著作權法有種特殊的情感,不但能以學術的角度去論述,也能以創作人的身分去思考著作權法與創作人間的關係。

每當閱讀這類討論創作者的書籍時,也總是會思考著作權法存在的意義,究竟是在保護創作、亦或反而阻礙了創作,畢竟,人人都希望對於自己的保護越多越好卻又想更方便的利用現有的素材。

這本書的內容相對有趣,並不會太嚴肅地討論法律議題,對於沒有法律背景的讀者相當友善。如果你本身是創作者,那這本書絕對必須一讀,如果你不是創作者,這本書也能幫處你成為一名更聰明的使用者﹐希望所有人都能試著讀讀看,推薦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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