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守貞〉
剛才拿出聖經想讀但還是選擇寫日記,寧願寫日記,可能我對基督教的怨恨太深了吧?媽媽叫我不要改宗教,我剛才看聖經時其實有種厭惡感,也或許不到厭惡,而是明明標準太高又說可以實踐啊?我還是喜歡中文,但不喜歡中文聖經了。雖然中文和合本聖經的文字很優美,但翻譯的問題及口傳妥拉〈猶太人從拉比們處得到的口耳相傳的教訓〉沒傳過來,以至於中文和合本聖經的教導看起來根本沒人能做到吧?若不改信宗教,我對基督教的怨念得先處理啊!因為基督徒就是要「相信」、「禱告」、「交託」、「讀經」,並且上教會,不是嗎?信基督教對目前的我而言,最欣賞的地方大概就是「不接受婚前性行為〈犯姦淫〉」,可是後來發現,也不是所有基督徒婚前都是處男處女,像之前跟學妹聊天說到「二次守貞」的事,她竟然答應她前男友每次見面都帶她去開房間,於是我安慰她,下一個男生會更好,但要記得「二次守貞」,不要再發生婚前性行為了。等看到臉書上,那學妹交了新男友,默默為感到高興也祝福她的同時,解除了她和我的臉書朋友關係。因為其實我自己也不想跟「被要求二次守貞」的人上床,話說我還有可能結婚嗎?我要的其實不是婚姻,我要的是那種幸福感,那難道是婚姻可以帶給我的嗎?我現在認為見仁見智了。忽然不想寫了,想試著讀聖經了。還沒讀完路加福音第二章呢就想睡了。現在就不是很想做和用腦相關的任何事。那我要幹嘛?看電視嗎?還是走走路運動運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