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角色
看到大象媽媽為自己猝死的孩子哀慟、或不會游泳的黑猩猩為拯救同伴而跳進動物園的護城河,我們能認知到那是基於記憶、自我意識、社會性所產生的情感,並看見這種情感背後帶有某種「智慧」或「道德」的痕跡。
大腦演化越複雜的動物,擁有越多記憶、越清晰的自我意識、越高的社會性,進而體現以「利社會」為原則的原始道德,其中包含了同理心、學習並遵守社會規則、互惠、以和為貴等特質。
在通往「智慧動物」的向度上,時間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為它是記憶、自我意識、利他行為的根本條件。作為最頂端的智慧動物,人類是目前已知最具「時間感」的動物——沒有一種動物能像人類這樣思索自己的出生和死亡、為之動容或憂慮;也沒有一種動物能像人類這樣感激懷念前人的犧牲奉獻、並努力為後人留下自己無福消受的遺贈。
從農業時代開始,人類便建立起具體的時間觀、開始有「未來」的觀念,以計畫和預估未來的農收。在那之後,道德規範和社會機制便一個個堆砌在人類共同的時間觀上,這點可以從古老宗教中窺見:佛教最根本的「業報」概念,就解釋「業是行為,包括過去、現在與未來的行為;業果,是此行為相應的結果」;基督教則強調耶穌在過去為全人類之罪受難,使現在的我們能夠再次認識親近上帝,而我們此生的功過都將在死後受到審判。
試想,在一個沒有記憶、沒有過去、沒有未來,也沒有自我意識、所以沒有他我分別、沒有利己利人之差異的世界裡,任何動物(包含人類)都不可能談得上是有道德(或沒有道德)的,因為沒有時間,就沒有所謂的因果、回報、償還、犧牲、承諾、信任、遠見、堅忍、克制、計畫、檢討等概念;沒有這些東西,人類就會像其他動物一樣總是「活在當下」,智慧和知識將無法被記住和紀錄、無法累積和保存,文明便不可能會出現。
由此可見,時間感是道德善惡、文明積累的根本條件。
道德是群體的跨期福祉問題
基於上述,我主張道德就是群體的跨期福祉問題。
讓我拆解這個定義:
所謂群體,包含了自己與他人、以及跨期的自己與他人。
所謂跨期,並不是純粹從短線轉向長線思維、從只關心眼前結果變成只關心未來的某個時間點,而是關心此時此刻的當下、以及往未來推進的每一個當下,它們環環相扣。借用投資奇書
《資本的秩序》的說法:
這需要一種堅定的、脫離眼前正在發生的、可見的事物的前瞻性,轉向即將到來的、現在還無法看到的事物。我將把這個新的視角稱為「景深」(使用時間上的光學術語而不是空間的術語),我們能夠敏銳地感知更久遠的未來時間。
而所謂福祉,就是我們通俗上使用這個字的意思、一種建立在人類共同經驗上的「好生活」。假如你認為這個定義等於沒有定義,可以參考Sam Harris在《
道德風景》中針對「安康(Wellbeing)」的論述來釐清這個概念:
對我而言,安康的概念似乎很像身體健康的概念:它拒絕精準的定義,卻又不可或缺。其實這兩個詞的意義似乎很可能隨著我們在科學上的進步,隨時保持修正的可能性。
這種方式來界定善,並未解決所有的價值問題;它只是把我們的注意力導向價值觀究竟是什麼——那套潛在影響我們以及其他有意識心靈之安康的態度、選擇、行為等。雖然這使什麼構成安康的問題開放未決,但很有理由相信這個問題的答案範圍有限。
為了有效支撐我對道德風景的論證,我們僅須同意兩點:(一)某些人的日子過得比別人好;(二)這些差異以某種類似定律、不全然武斷的方式與人腦及世界的狀態產生關聯。
一個人一旦承認壞生活與好生活的差別跟人腦狀態、人類行為、以及世界狀態有定律性的關聯,他就得承認道德問題的答案有對有錯。
任何不認為「好的生活」比「壞的生活」更可取的人,不大可能對關於人類安康的討論會有什麼貢獻。在繁榮的公民社會脈絡中享受的仁慈、信任、創造力等等,比在充滿帶有危險病原之兇惡蚊蟲的悶熱叢林裏忍受內戰的恐怖要好,對此我們真的必須爭辯嗎?我想不必。
關心「跨期」的道德實踐
以這個定義所實踐的道德會是什麼樣貌?
在這個定義上,最具德性的行為,必定能考慮最大的群體、橫跨最大的時間區段、創造最大的福祉。當然,人類不可能完整掌握任何一個行動對於跨期群體福祉真正的影響——
因為我們沒有能力進行「全時間」的「全知」評估——不過這不代表我們無法知道一個行動在道德上有沒有問題。
根據定義,當一個行動欠缺對跨期、群體、或福祉的考慮,我們就可以確定它在道德上是不夠好的。換個更直接的方式說,「自私」、「短視」、「傷害」、以及這三者以任何比例所合成的行徑,在道德上必定是有瑕疵、甚至是大有問題的。
通常,我們只會將「傷害」算進不道德的行為裡,卻在不同情境下對「自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短視」更遠遠不是人們會用來評估道德的詞彙。或許這是因為我們欠缺夠好的理據去指控這兩種行為,但我想更大的可能是,相較於明確造成的傷害,「自私」和「短視」其實是幾乎所有人都難辭其咎的道德瑕疵,而我們大多不願意接受這個不方便的事實。
仔細想想,縱使沒有造成實質的傷害,自私和短視的行徑也仍然是值得檢討的。或反過來說,即便一個人的行動達到好的結果,只要我們知道那是私心或缺乏遠慮的行動,就不可能認同它是有道德的作為。舉例而言,你明天有個重要面試、但你今晚卻將自己喝個爛醉;或者你再半個小時後要去接小孩補習下課,但你卻剛乾掉一手啤酒。就算你隔天面試表現可圈可點,或者你和小孩當晚都平安到家,任何人也都看得出來這些行為在道德上十分差勁。
這向我們顯示了,缺乏考慮地將個人、甚至他人的未來福祉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之下,在道德上是大有問題的。 這並不是什麼新觀點,像是斯多葛主義等古典思想中,理性、自律、遠見、責任、犧牲、延遲享樂向來都是不證自明的重要美德,而絕非「活出自我」、「享受當下」、「跟著感覺走」等後現代流行用語——我不是主張每個人都該徹底禁慾才可能是好人,不過這確實意味著,我們十之八九都知道自己在哪些地方可以看得更遠、想得更周到、且有所節制。
因此在實踐上,我們應當經常省思自身言行是否可能更周全地考慮群體的跨期福祉,倚靠我們有限智識在每個當下能夠想到的最佳答案去生活,並透過人生經驗的累積、一點一滴地拓展自己所能納入考慮的時間向度及群體範圍——可以說,這就是「智慧」的技術性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