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中和國中方姓女學生被殺案,引起社會震驚,不過該案在偵破前,卻發生一件事,讓當時仍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蒙羞。
兩個不良少年犯案後,騎著車企圖逃逸,剛巧在路上碰上警察,誤以為警察是要盤查姦殺案,當場衝撞警察,造成警員開槍,當時警員並不知兩少年已犯下大案。
許姓少年當場被擊中,由於子彈卡在第七節頸椎與第一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12月25日,徐志皓與許家晉家長在賴清德立委、台北縣議員張瑞山、陳永福的陪伴下召開記者會,要求賠償。
副總統賴清德萬萬沒想到,上天似乎有意讓案情水落石出,新聞畫面播出後,一名鄧姓少女看見記者會後發現是徐男後突然臉色大變,在友人追問下才娓娓道出原因。
鄧姓少女指控,原來她和同學方女翹課打網咖,期間巧遇同校的許男,對方提議去新北市找徐男打發時間,孰料兩個少年意圖不良,把少女約出去後,竟然想把她押到新店力行路朋友住處性侵。兩女不僅遭到綑綁、封口,甚至被鋁條痛毆,自己一度昏了過去,雖然最後幸運獲釋,方女卻慘遭性侵殺害。
經過警方審訊終於突破少年心房,在新店力行路巷內找到少女屍骸,只不過時經半年,少女已成一堆白骨。當時方女不願就範,兩人把她打昏,接著輪姦少女,各種虐待都在方女身上過了一遍,最後才心滿意足的弄死方女,並殘忍地把方女丟到樓下防火巷,再用棉被等物品覆蓋,掩蓋犯罪證據。
副總統賴清德事後知道徐許兩人根本是殺人主嫌與共犯,加上違規衝撞警,被蒙在鼓裡的賴神變成自討沒趣,整個人都糗了。
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判處徐男死刑;更一審考量他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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