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倫詐騙防止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製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八條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白話解釋:從母公司個別報表來看,不存在追加或收回投資的情況下,母公司個別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僅僅在子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當期投資收益;只要子公司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無論子公司盈利或虧損,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自巋然不動。
為什麽?長期股權投資代表的不是持有子公司的權益嗎?為什麽子公司盈利或虧損不反映在母公司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當中?
成本法這種後續計量方法主要針對能夠實施控製的企業,之所以當初要控製這個企業,主要原因時從戰略角度與投資企業長期規劃相匹配,從業務角度與投資企業能夠實現很好的協同,至於這個企業短期內盈利或虧損,投資企業可能並不是非常在乎。當然,如果被投資企業要分紅,那投資企業也就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