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工作的時候,接觸到一些很有趣的資料。雖然最近因為家裡和工作的事情兩頭燒而忙得不得了,但在工作中接觸到有意思的事情,還是會讓我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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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自己是怎麼喜歡上文字和書的……小時候,我是個想很多又很敏感的孩子。家裡讓人一言難盡,生氣時會打小孩巴掌的爸爸,和因為個性直率,對我在乎的事情常常只會說是我想太多的媽媽,似乎都讓我無法信任。
再加上家裡的小孩沒有自己的房間,我和爸爸、媽媽及妹妹四人只要在家時都待在一起,在家想哭的時候,我甚至只能趁著在浴室洗澡的時候哭,或是躲在倉庫裡哭。
那個時候,全然接納了我、包容了我的,就是文字與書本的世界。只要翻開書,我就會忘記現實世界中的一切,無論是童話故事書、家裡厚厚的幾大本《山中藥用植物大全》,還是爸爸書架上的什麼《文學家的情書》、《諾貝爾文學獎得獎集》之類,我統統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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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樣一直喜歡著文字,讀了中文系,畢業以後很高興地找了出版社的工作,當一個編輯。
然後發現,事情好像不是我想的那樣子,即使是純文學出版社,對待文字的態度,似乎也沒有我想像的那樣珍惜(當然,又過了一些年之後,我慢慢理解到,不是每個人的「珍惜」都長成同一種樣子,有時候不能理解,但對方也是用他的方式在珍惜了)。
再來,做文案、當過小編,還有各式各樣文字相關的企劃工作……我告訴自己,文字正因為看似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東西,所以當它能夠感動人的時候,它的穿透力也會比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更強大。但……做過文字工作的人一定懂,事實上的狀況很可能是,因為每個人對文字都有自己的理解及看法,導致比設計、音樂等等表達形式都更容易陷入無止盡的修改地獄。
一開始你可能有自己的審美,覺得人要長得像少女漫畫才美,但後來你發現 Q 版甚至抽象派也都有自己的美;再後來有客戶覺得要像畢卡索那樣,一張臉上同時有三個眼睛五個鼻子才美;有客戶覺得人要帶克蘇魯風格長觸手才美;有客戶覺得人要破破爛爛肚破腸流渾身是血才美;有客戶覺得人要像外星人那樣有光禿禿的大腦袋才美……於是當我有一天變成一個客戶要什麼,都可以盡量端出來給對方的文字工作者時,我也已經完全不知道人究竟該長成什麼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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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好多年前很紅的一部戲叫《花千骨》出現。其實我只看了戲劇,沒有看原作,但小說作者接受採訪時說的一段話,讓我印象很深刻。
在《花千骨》裡面,女主角最要好也是唯一的朋友,是一隻蟲子。作者說,其實她非常怕蟲,但她想,如果她能寫出一隻可愛的蟲蟲朋友,那麼或許以後她也可以不再那麼怕蟲。
我聽到的時候好驚訝,因為我發現,她相信文字的力量,而那是我已經不再相信的東西。
對我來說,這件事情和魯迅的棄醫從文是類似的概念。一個人只有真正信仰文字時,文字才能發揮出力量,就像動畫裡的主角,只有在他相信自己做得到的時候,他的身體才會開始發光,湧現出源源不絕的力量,瞬間把敵人打倒,然後……下一季就有更強的敵人會出現(笑)
但是呢,我想,有力量的人,他可以害怕;但他不想的時候,他也可以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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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分享給大家,也歡迎大家和我分享從文字中得到力量的時刻。那麼,晚安囉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