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為了拓展人脈,增加視野,一有飯局我就參加,想著頂多是我請客,也不占任何人的便宜。但是逐漸發現,有時候不只是餐費的問題,所以慢慢地學會了,有一些飯,最好𣎴要參加。
第一是主人不知道我會去的飯局,因為我們不了解主人是要借錢,還是要講什麼隱私的事,參予其中,大家都很尷尬。
第二是要孔雀開屏的聚會,那是要求偶的。而我一直掌握不好,炒熱氣氛和喧賓奪主的分際!就算是我結婚以後,有人也懷疑我要找小三!
第三是桌上有我不想同桌的人,這一般都是調解席。為什麼有些人認為吃頓飯,就能一笑泯恩仇?到底是我給他太隨便的印象,還是我的憤怒太廉價?婚前有一兩段戀情,女孩子總認為她都道歉了、都撒嬌了,為什麼我還不依不饒不回頭?因為有些事情,人們就是不想原諒。
吃飯應該是一件快樂而且賞心悅目的事情,不要委屈自己去承受不好的情緒。可以不吃嗎?當然可以!我寧可自己吃一豌維力炸醬麵,也不願意去五星級飯店,吃一餐回家後,想要殺人放火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