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時,發現一篇在2015時寫的文章。 十年了喔!~ 十年前十年後,這好像也沒太大長進。
2015.02.13 Friday
《 自己就是 1 》
綜觀自己, 在有生之年若想靠自身能力或工作賺大錢,想這輩子是不可能了。 人無橫財不富,也是有道理的。 所謂橫財不能說都歸類不義之財。 意外之財我想也算一種「橫財」,像彩卷。 但意外之財不能純粹單靠「意外」去發生,也要有點根據,像購物的發票,買刮刮樂 .. 等等。 窩在家感慨著,為何都不會發財?不如感嘆的時間外出去買張彩卷,沒中再來嘆氣!
總要有所因才有「意外」的果。完全沒有因,財神也無法送你果。 人要思考找尋適合自己的「因」,依個性、習慣和能力。發財「因」是需要去累積和經常觸發的。 我在心中也默定了幾個「因」,爾後持之以恆! 不然這輩子要靠薪水和自己這點縛雞之力,「呵ya」是Impossible. 這是自覺和「自清」,別說什麼努力啊~不能妄自菲薄啊~什麼的勵志話語來“自慰”!
看清自己不是看輕自己。 沒有本事,沒有條件,那就山不轉,路轉,水不轉,船轉。 換個較有可能的「呵ya」方法。
是痴人妄想也罷,可能性是0也好,去做了,你本身就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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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篇文,邏輯與想法和現在差異不大;想的成分多,實踐的成分少。 在思維上沒有長進,在行為上沒有長進,在文筆上沒有長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