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0636投票所大黑包裡的選票風波

2024/04/1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195

Estella Lin

用餘選票要在投票完成後清點,手冊上有載明。


投票所投票完畢,除依規定將票匭封鎖或貼上封條,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督導領票處管理員,點算選舉人名冊上之領票人數與未領票人數,並點數用餘票數,包封用餘票,於用餘票袋記上張數,填寫投(開)票報告表之「發出票數」(即選舉人名冊之領票人數)、「用餘票數」,並於開票時向參觀席民眾宣布領票人數。


這只能算是選務疏失,並未作票。


以上為事實查核中心某留言附會[未作票]的說詞.


開票前要先在政黨監票員與選民面前清點後宣布[領票人數],也就是宣布[選舉人數],而中選會卻改成另一種逃避監督的規定[就是改成於開票時向參觀席民眾宣布領票人數(改成發出票數,選舉人名冊上的領票人數)],構成嚴重疏失,也成為涉嫌作票先導行為.所以這種事實查核結果根本不足採信,因為即使真是[總統票的用餘票],不是已經包封並記載張數在袋上嗎?還需要再拿出來數嗎?顯然宣布時間不對,法規明確要求[是開票前宣布],另一個錯誤規定卻是[於開票時宣布],而且是於計票完成核對三種選舉之票數後所得數字(很可能是用來調整票數顯然矛盾之處,例如某區域立委選區有小黨候選人,某小黨候選人得票數萬張,但該選區不分區立委政黨票該小黨得票卻不足千張,而無效票卻暴增到數以萬計),如果與之前[宣布數字]不符時,更規定仍然要以選委會人員自行調整計算後的數字為準,不是正好代表選務人員[完全漠視(宣布領票人數)]的規定嗎?因此這個黑袋子裡的用餘選票,其數目只經過選務人員自行點數,沒有經過[政黨監票員]親眼監督其點數過程,其正確性堪虞,而如果要作票,例如暗中減少掉100張票,就等於投票數多出100張,投票率也會相對增多,從而喪失[開票前公布選舉人數]的防弊作用與意義了.

要看總統票在新北市三重區有沒有作票,選票驗偽統計輕易就可看出有問題,該區共有235個投票所,其中幾近30%即80所選舉人數超過1500人,統計結果賴蕭配確實涉嫌作票,再往上看新北市,甚至全國22縣市全國總統票,都可統計出異常選票.

2024年總統選舉新北市三重區賴清德選票詳細法驗偽異常二之一

2024年總統選舉新北市三重區賴清德選票詳細法驗偽異常二之一

2024年總統選舉新北市三重區賴清德選票詳細法驗偽異常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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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總統選舉新北市賴清德選票詳細法驗偽異常涉嫌作票349,333票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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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國17795個投票所總統選票驗偽統計異常賴蕭配涉嫌作票238萬票每所134票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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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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