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興趣廣泛的自己最愛還是兩樣,唱歌、寫作是專長暨興趣,但兩樣專業沒賺錢可言呀;只是興趣、專長非專業大師級別。我愛唱歌、寫作原本單純的想分享,隨著時間慢慢推進發現應可成為退休生活來源吧?
而後我另一向專長是文學創作品;亦是從小專長讀書時國文老師讚賞;參加國家考試和打官司被國家、法院認證的文筆但又如何啊!?文弱書生別說發財只簡單過基本生活都何等困難。
社會現實的但也別說社會現實,有實力就是處在社會上,我雖然處在工地裡就是做工面對三餐一宿而已。
興趣與賺錢真是無絕對與相對。但努力不懈是應該的不努力絕對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