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連載完畢。 給自己拍拍手,也給各位閱讀的大家拍拍手,謝謝你們的支持,讓我連載之路不至於太孤單。 這個故事,其實是將近十年前的作品了,雖不完美,也有許多不足之處,但也是花費時間與心神的創作,所以決定把它重新挖出來,花了一些時間修稿、潤飾,也是一項大工程。 我很佩服那些會一再修稿的作者,我呢,總是習慣寫完之後,就把它們寄出去,要不就深藏起來,像隻鴕鳥一樣不願面對呢。 經過這麼長一段時間,即便是自己的創作,早已忘光光了,所以這次是帶著一種看全新故事的心態在修稿的,心理上沒那麼排斥了。 但,我仍記得創作這個故事時,我的人生處於莫大的低潮期,低潮到我幾乎喪失了寫作能力。雖說,我人生低潮期還不少就是。 然後,我的確當了很長一段歲月的寫作逃兵,再也不去觸碰那些曾經的創作,就因為被退稿、被拒絕,繼而全盤否定了自己。 我一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沒有創作小說的能力,也不確定自己寫得好或不好,曾經就只是喜歡、想寫。 我喜歡自由自在地書寫,吸引有共鳴、能欣賞我、喜歡我文字、作品的讀者,後來也沒再動過投稿的念頭,畢竟,作品的好壞評斷就交到了別人手中。 我不會自戀地認為我寫的就是好的,但我會因為寫我想寫的故事,而感到開心滿足,這也是創作的初衷吧。 老實說,十幾年前,這本稿子我曾經投過稿,但出版社洋洋灑灑列了幾項退稿理由,說男主角愛上女主角太過突兀,說故事平淡沒有吸引力,說@#$&…. 也許都是對的。 但愛情,它本來就沒•有•邏•輯。 所謂的「邏輯」,都是大腦編織出「各種細節」串連起來的自我欺騙。 不然,到底要有多少理由,才足以去愛上一個人呢? 愛情之所以為愛情,就是因為它沒有邏輯,不然我應該去寫推理小說才對(喂) 可以當作我在狡辯。 反正,創作自由萬歲!
無論如何,一個月的連載就到這裡結束,感謝一路陪伴的大家,謝謝每篇都來為我按愛心的朋友,真的很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