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林後十一章2節)0228
想法:“憤恨”原文zeelos,英譯作嫉妒,但在此不是恨的嫉妒,而是描寫神因愛而不能容忍我們犯罪的那種心情。――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我試著感受或思考是否曾有因愛而不能容忍心愛的人犯錯犯罪的心情,是有的,那就是自己的孩子,記得他瞞著我做了不對的事,知情後的心痛應該就是憤恨吧
親愛的天父,原來當我犯了罪,禰是這樣的心情,不是急著懲罰我,先打我一頓,說著尖酸的語言,一如世俗的父母,我的母親就是這樣的母親,小時候的我,甚至是她的出氣筒,我很明瞭當她責打我時,不是來自“愛”的心痛,是來自情緒的發洩,所以當我開始接觸主,認識主,我感受到很不同的愛,這個愛可以治癒我,開啟我的良心去省察,我的神 讓我越來越自在和自信,感謝讚美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