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起頭難,該如何紀錄近日貌似理解,但又好像想不通的事。或許是因為日昨與多年老友敘舊,聊到她近日與未來式的前夫打離婚訴訟官司而有感而發吧!若是多年前的自己,或許會為了一段婚姻關係的結束而感到惋惜,但在身邊老友們接二連三的選擇結束婚姻以後,現在心態上基本上都感到麻麻,畢竟人與人的關係無法輕易地用三言兩語來說明白,更何況是一段許下山盟海誓並維持了長時間的親密關係。
有些人選擇結束婚姻,是因為共組家庭後的生活不像自己當初想像的那樣;有些是因為彼此的價值觀或目標不再一致;也有些是因為生活中不再有任何激情。總而言之,一段親密關係出問題總有百百種,但無論哪一種都可能會讓當初所謂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的愛情跟承諾產生了裂痕,然後緣近而後緣盡,緣盡然後又緣近;雖然無法苟同,但事實上一段親密關係的結束從不應該是多出的那個人應該去承擔,也不會是多出的那個人的問題,再白話一點,一段親密關係的第三者從不應該是去承擔責任跟受譴責的那個角色;再套句老梗:『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雖然這很不政確,但往往事實如此,所以時間越長,對人性越是失望而已。
很多時候,一段親密關係出現了裂痕,才有機會讓多的那個人見縫插針,再來情感就會從申論題變成了選擇題,或許很多人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批判第三者,然而所謂的第三者從來都不是一段感情裡的出軌主因,通常是代罪羔羊罷了;若彼此之間的感情真的情比金堅、嚴絲合縫,那第三者又有何機會能夠去見縫插針?
所以我能理解父親,卻始終無法諒解對方。
以前,人們總說愛情是感性的,不應該用理性來談戀愛;結婚需要衝動,不能參雜太多理性;婚姻生活不是講道理,要用情感來經營;理性多了不會有愛、沒有婚姻......blah-blah,然而真的如此嗎?看了身邊許多例子,維持一段親密關係跟婚姻生活最需要的才應該是理性,生活上的誘惑有很多,工作場域上與異性相處間的氛圍、或是與枕邊人差異極大的嫩妹御姊鮮肉咕咾肉等,若一個已許下承諾的人沒有足夠的理性去克制賀爾蒙的衝動,那又該如何去維持一段已許諾要承擔責任的關係?再者,一段親密關係裡,就算彼此生活中有再多的不滿,不也需要足夠的理性來判斷或是評估如何能將彼此的衝突最小化、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讓自己去找一個藉口迴避責任?所以我才會說我好像想通了,但又想不通。
也可能是我心中豢養的兽又覺醒了,他正一天又一天的茁壯。從批判第三者、理解第三者、然後成為第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