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現況漏水瑕疵擔保雙方交易安全聲明書
(僅供調查記錄參考,仍須以法律為準)
立約雙方: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鑒於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之買賣事宜,為釐清漏水瑕疵擔保責任,特訂立本聲明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瑕疵擔保範圍
甲方同意對下列部位之漏水問題提供瑕疵擔保:
- 頂樓屋頂及防水層(不含結構性損害)
- 浴室、廚房及洗衣區之排水管線及接頭
- 外牆牆面與窗框密封膠條
- 陽台排水系統及防水層
- 樓層間天花板及牆面因漏水導致之明顯損害
二、瑕疵擔保期限
瑕疵擔保期限自交屋日起算,共計______(建議六個月),期限屆滿,甲方不再負漏水瑕疵擔保責任。
三、現況檢查與記錄
- 甲乙雙方於交屋前共同進行現況檢查,針對上述瑕疵擔保範圍之部位進行確認。
- 雙方應共同製作現況檢查報告,並附照片、影片資料,作為瑕疵擔保範圍依據。
- 現況檢查報告經雙方簽署後生效,作為後續漏水瑕疵責任判定之重要依據。
四、尚未發現或未列明部位
- 甲方不對交屋時尚未發現或未列明之漏水部位負瑕疵擔保責任,但不包括其他故意未揭露之瑕疵。
- 乙方同意,若日後發現上述未列明且非故意隱瞞之漏水問題,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漏水問題通知及修繕程序
- 乙方發現瑕疵擔保範圍內漏水問題時,應於三十(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含電子郵件)通知甲方,並附相關證據(如照片、影片等)。
- 甲方收到通知後,應於三十(30)日內安排檢查及修繕。
- 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鑑定與爭議處理
- 如雙方對漏水原因或責任有爭議,應共同委託具公信力之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鑑定,鑑定費用由雙方各半負擔。
- 鑑定結果為雙方處理爭議之依據。
-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時,可依約定方式進行調解、仲裁或司法程序。
七、其他約定
- 甲方(賣方)已如實且詳細告知仲介方房屋現況及已知漏水狀況,並配合仲介方進行必要調查。
- 仲介方基於甲方所提供之資訊,已盡合理專業調查義務,並如實將相關重要資訊告知甲乙雙方。甲乙雙方均已充分了解並同意該資訊,並願基於該資訊進行本次交易,雙方因此同意免除仲介方因該部分所生之責任。
- 甲方基於房屋滲漏水瑕疵擔保,已事先折讓部分價金予乙方,雙方對該折讓金額已充分了解並同意,該折讓已納入本次交易最終價金,並作為瑕疵擔保之合理補償。
- 若甲方故意隱瞞或未揭露已知漏水問題,致使乙方權益受損,甲方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 本瑕疵擔保不涵蓋因乙方使用不當、維護不良、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漏水。
- 本聲明書之折讓條款係基於雙方協議,並不影響乙方對於其他故意未揭露瑕疵依法享有之權利與救濟。
- 本聲明書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另行書面協議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