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蒂莫西》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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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上開始下起小雨、夜晚總會吹起涼風的十月初,我造訪了詠學的家兼工作室。這兩三個月來我們的對話就像不停交替到站的火車,他在北上月台,我在南下月台,他的車到了,接著我的車到了,然後又換他的車到了。又如同有個隱形的郵差在傳遞我們之間的訊息,一天一封,不多也不少,我們在構造出我們身形輪廓的話題上逗留,並嘗試越走越近,然而,每當我想要了解更多時,他總是報以微笑,而那個微笑圓滑又狡詐地逃脫出我的問題,像魔術師變戲法迷惑觀眾,像溪裡的小魚從手中滑溜溜地逃走。但有一天,他請我去他家測光,我問測光是什麼,他說是在拍照之前要先確定好補光燈的位置及數值用的,如果有人幫忙的話會更準確。

「我會有什麼回報嗎?」

「為你做一頓飯還行吧?我廚藝不錯喔。考過執照的。」

「丙級廚師執照?」

「中餐的。」

於是禮拜日我撐著陽光能夠透進來的傘搭上公車前往他的住處,我家與他家剛好有一班直達公車可到,二十分鐘的距離不長也不短,我經過了之前任職的公司大樓,還有一家醫院,跟一所中學。也經過了我曾去面試過的辦公大樓。

公車轉彎駛進一條寬敞的大路,我便在那條路的其中一站下車,走兩分鐘就到他家社區大門口了。與此同時我也終於理解詠學這個人在這幾次見面時給我的那種無以言喻的氣質是從何而來的。

這世界有兩種有錢人。

一種內心在物質層面匱乏而自卑,於是便大把大把的買著名牌,試圖填滿那個無底洞,然而各種名貴高價的行頭在他們身上卻盡顯廉價,或許他們自小就是富二代,然而未經教養的審美吐露出一切的不自然,與其說是暴發戶,還不如說是失去中心思想並陷入極端負面自我批判的團塊。

而另一種出生在一個不愁吃穿的家庭裡,他們從小留學國外,並在國外結交跟他們相同氣息的朋友,接著當你觀察他們之間的互動,你會感覺到他們之間游移的氣場是如何無意識地切分出「你」與「他們」的世界,因為他們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過著跟你完全不同層級的生活,那種游刃有餘的氣質縈繞,你便知道他們與你不是同一層級的人,詠學就是這種人。


不管如何,我在這兩種人面前,就是不斷工作的工蟻罷了。我的尊嚴毫無用處,我的浪漫體質亦總是招來不幸發生,我是大部分人的寫照,我們無處安放的心,牢牢地鎖在廚房的果醬罐裡,放在快傾倒的五金架上,試圖不摔碎自己來尋求夢想與光芒。然而光是不要摔碎自己,就竭盡全力了。於是我們只好戀愛,一次一次的戀愛,一次一次的離開別人,再被別人離開,如此一來,至少不會意識到生活究竟是既灰暗又悲慘而且可憐。


所以我穿著綠色的洋裝,過馬路到他家的社區大門等待他來接我,與人待在一起的話,就會忘掉所有的煩惱。

他來開門,我踏上黃褐色的石階,穿過中庭的噴水池與花園,鳳仙花與木茼蒿接連隨風舞動,綠葉襯托花瓣的柔軟,在陰天之下閃爍,彷彿這世界的灰暗就是要被用來襯托它們鮮豔的色彩,花朵被不知名的陰影所框起,於是粉紅色與紫色更深沉的印入眼簾,我的心向下一沉,因為我多麼希望自己是美麗的花,被誰給捧在心上,而不是緊緊揉捏於手心,再拍乾淨。所有女孩都這麼希望的吧?要在沒有愛情的支持下堅強的生活,需要經過多少內心拉扯與認知建立?我並不是那麼堅強的人,至少現在不是。


他到廚房替我倒茶,接著我們一起到地下室改裝的工作室準備,他要幫一個服裝品牌拍攝衣服,我幫他把背景布架好,但實在太重,我只能支撐著等他來幫我,他從另一頭過來幫我轉開背景布的支架,拉高、延伸,我看到他鍛練過的身體曲線被輕柔的包裹在棉質短袖裡,小臂的刺青印在紋理分明的肌肉線條之中,我的戀愛腦又發動了,就好像我會跟他生活在這個社區城堡之中,而我是他的誰那樣,協助他的工作,像真正的情侶那樣。我聞到他身上的香水味,像在森林裡漫步,一種寂靜的味道。


我走到背景布前站著,他開始拍我。我看著他仔細盯著相機,調整燈光、拍攝,再指導我動作,他比著一的手勢要我往他指的方向看,我不禁想,他用那隻手進到多少個女人身體裡過了?我感到下體一陣抽搐,只好專心在拍攝上。接著他查看顯示在筆電上的照片,便說:

「幫妳拍幾張正式的照片吧。」他說,就搬了張椅子過來讓我坐上去。

「你要怎麼拍我?」

「妳就自然擺幾個動作吧。」他拿起相機拍了幾張,按鈕的嗶嗶聲響起回音,接著他又拿了底片相機幫我拍,「這個拍出來要拿去洗了才會看到成果。」他說。「過來看吧。」

我過去看他幫我拍的成品,這一秒我覺得自己好像真的被當那麼一回事的感覺。

「妳本來就漂亮,怎麼拍都好看。」他若有似無的說。

「真的嗎?」

「應該很多男生對妳有好感吧?」

「不知道呢。」我說完,便靜默不語,所有閃過我腦袋的東西總結成一個詞,渾沌,我甚至已不願回想,若真愛一個人,真想了解一個人,就不會隨意玩弄那個人的情感了對吧?

我們視線相望,就像蒂莫西1在他家那樣,詠學也親了我。

還是其實,我不是「那個人」,所以被如何對待都無所謂?

「你為什麼要親我。」為什麼我要這麼問呢?明明我是喜歡他的啊?

「妳喜歡我嗎?」我點點頭。

「那就沒有問題了吧?」

「你喜歡我嗎?」

他點點頭,然而我卻無法安心,或許說,在面對每個男人時我從來無法安心,我顯得悲哀可憐,然而卻又貪心,於是才會一次次受傷對吧?如儀,對吧?你想要他,卻又想要他全身心奉獻於你,你怎能要求一個人做他做不到的事呢?你怎能要求男人做他們做不到的事?

於是我閉上眼,靜靜讓他捧著我的頭親吻。我們搭了電梯到他的房間,我撫摸他柔軟捲曲的長髮,他的項鍊垂到我的臉上,我們做了我不想做的事,但又無法拒絕,可能因為我們兩個都明白,這世間的感情本無純潔可言,我們不過就是慾望驅使的動物,所以何必如此辛苦的尊崇所謂「對的事」?只要在此時此刻,他是喜歡我的,是對我有好感的,不就好了嗎?


不對,我不是要對的事,我要被愛。我不要一時之間的歡愉,而是長久的承諾,經過選擇而被愛的對象。這些難道屬於不該遵守的「對的事」嗎?

我的腦袋混亂,在混亂中經歷一切,明天一早,我又會像往常那樣,心痛、後悔、又沉溺於他的擁抱吧?還是,一下下也沒關係?幾次也沒關係?反正像他這種金字塔頂端又有魅力的男人,我不可能會再遇見第二次了吧?至少在我的世界,是不會和他產生交集的。


我想起了在某家茶餐廳打工過的回憶。

那個包廂的大圓桌坐滿了十來人,他們穿著我念不出來的品牌,住在帝寶、內湖或大直,散發乾淨有禮的氣質,全程都用英文聊天,而那個口音沒出國是學不來的。我安靜地為他們服務,穿梭在他們周圍,他們偶爾騰出身子讓我上菜的動作與意識到我存在的眼神,都透露出他們不可能會愛上我的訊息。他們聊的東西,光是語言就難以明白了,更何況內容?肯定是一些我沒去過的風景以及遙不可及的職位,或者沒有經濟後援就無法做到的夢想。

夢想,似乎曾經存在很久過。

依稀記得小學一年級的課堂上,我跟同學說要當畫畫老師,那是我對「工作」有了初步概念後知道的唯一幾個職業,廚師、老師、清道夫,我記得那堂課在問你未來的夢想是什麼?而我卻回答了工作,現在回想起來,根本無法怪其他人,夢想早就在日常中被吞噬掉了。

天花板燈在眼前搖晃,做完後彼此輪流梳洗一番,他便做了咖哩飯給我吃,那個咖哩帶有辛辣的口感,黃褐色的醬汁給得很足,每一口白飯都能好好沾滿入口,旁邊浸泡著紅蘿蔔與馬鈴薯,我和詠學都是喜歡將飯和咖哩分開放的人,但是,我還是不夠認識他。晚上八點,他開車送我回家,下車前,我們親吻了一下。下次見。


接著黎明升起,新的一周又來了,我們又回到了日常。

——————

那週,我和朋友們一起去小琉球玩。禮拜五的晚上,我們驅車一路駛向東港,並在那留宿一夜,一路上,高速公路的路燈金黃得不可思議,在我眼中散發著模糊的光暈。一盞一盞的,彼此間隔著適當的距離,如果我與蒂莫西們也都如此拿捏好適當距離,或許現在我會跟其中一個有善終吧?然而此時,我又思考了新的問題:我要的善終是什麼?交往然後結婚嗎?如果這是善終的話,那善終之後是什麼?王子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當然不可能,我們只是平民,但是詠學是王子吧……至少是貴族。如果這是善終的話,我早該跟蒂莫西4結婚了吧?然而我分手了,我心中一定有什麼尚未破殼而出的答案。


抵達東港已接近半夜一點,我傳訊息跟詠學說我到了,便上床睡覺。


隔天一早搭船到小琉球,詠學只是簡單回我貼圖而已,我感到心煩意亂,決定趁著機會好好遠離一切。船上人聲吵雜,嬰兒安穩地酣睡著,彷彿這世界與他無關似的,我突然羨慕起他,撇除他今後會經歷的人生痛苦外,此時此刻的他穩穩地和這世界保持適當的距離。而我已像麥芽糖般和這世界、這社會、個人義務緊緊地、黏稠地,像黏到頭髮那樣毀滅性的黏在一起了。即便現在一時逃離城市,回去後我一定又會遇見誰,然後和誰又懊惱地纏在一起,週而復始。


在小琉球第一晚我們去了泳池酒吧,配著酒精,城市人躁動的交際心便蠢蠢欲動,在那裡,我們和一桌當地的潛水教練們並桌,寒暄幾句後我認識了叫阿布的教練,皮膚黝黑,三十三歲,老家住在三重,到這邊打工換宿三個月了。我去吸菸區抽菸的時候,他跟了過來。


「你這麼年輕就抽菸對身體不好喔。」我說。

「我還年輕~我還年輕~」他唱起老王樂隊的《我還年輕》說,「妳那麼漂亮,抽菸對皮膚不好啊!」

因為我已經沒救了——想這麼回他但還是算了。於是我問他:「你為什麼想來這裡打工換宿?很遠耶。」

「我喜歡海啊,也來好幾次了。後來想說乾脆來住一陣子好了。」他從隨身小包掏出七星,靠在牆上抽起。

「妳看星星很多很美吧。」他說,我抬頭看,約莫十來顆星星在宛如深藍墨水般的天空微小地發亮著。

「通常男生說很美的時候只會用在女生身上。」我說。

「那是他們膚淺,很多東西都可以找到美的一面。」他撳滅了煙蒂問:「妳喜歡海嗎?」

「喜歡啊。」

「我覺得最美的就是海了,有個攝影師叫杉本博司,他拍了一系列的海景,很有名,他覺得海是人類最早看到的風景,而且我們現在看到的海,和以前的人看到的是同一片,所以也是千萬年來人類的共同記憶。」

「很有浪漫的意味在。」

「也是藝術,是更深層更神聖的存在。」

他微笑看我,我也擺著禮貌的微笑點頭表示贊同。

「你們明天有什麼行程?」他問。

「我朋友他們下午要去船潛,我還沒決定。」

「這樣的話要不要跟我去海邊?中澳沙灘那。」

「你要到民宿帶我,我不知道怎麼走。」我這樣回答表示答應,隨後我們便結束對話回到位子。


隔天午餐後,朋友們前往杉福漁港那搭船,我則在民宿等阿布,他來了後我們騎車前往中澳沙灘,結果去了我才發現這跟我昨天玩的立槳地點是同一個沙灘。幾組客人在海上划行著,比起昨天少了許多。我們隨便找了一處空地鋪上毛巾,放下包包,隨後我們便下海游泳。


在接觸海水之前的沙灘是刺腳的,尖銳的貝殼與小石子隨著潮汐匯聚,形成一道防線,我們穿過難踩的沙石後投入海水的擁抱,稍微游到遠一點的地方,就離開侷促的浪,從那看過去的海一片湛藍,陽光揮灑在海面上,波光粼粼。漂浮在海上的時候,偶爾耳朵會被淹沒而陷入無聲的狀態,那種時候才感受到片刻寂靜。


上岸擦乾身體後,阿布開始拿手機拍海、拍天空,還有我。陽光稍微曬乾我的頭髮後,他讓我站到離海近一點的地方就開始拍我,我想起了那天在詠學家被拍的光景。然後想起了詠學是攝影師這件事。我端正站立在充滿刺石的地帶上,浪不時浸濕我的雙腳。身體覺得有些溫暖,但無法隨便移動腳步,因為每踩一步就扎得不舒服,好像什麼光鮮亮麗的模特兒背後是靠催吐與饑餓瘦出來一樣。


我們又玩水了一陣子後,並肩坐在毛巾上看海。

我們原本在聊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這些小事在不知不覺中在我們的周圍畫了一個圓圈,陽光讓這個圓圈內的範圍變得溫暖,而我們都開始不想離開了。在這裡面,我們終於開始聊起彼此的想法。

「如果只是喜歡海的話,為什麼不去宜蘭、花蓮那裡打工換宿?比較近不是嗎?」我問。

「太近感覺沒意義啊。要去就越遠越好。」

「什麼意義?」

「耍帥的意義。」

「白癡喔。」

阿布開玩笑頓時讓我感到放鬆一點。

「而且,你都三十三了,為什麼還要打工換宿,你原本的工作怎麼辦。」基於一種對異性的好奇心,我打算偷偷試探他的背景。

「就辭職啊。」他輕佻地回應,而我並沒有得到答案。

「那之後呢?你不可能一直打工換宿吧?」

「妳幹嘛那麼擔心我?妳是不是喜歡我?」

「才不是。」我開始挖起旁邊的沙子,看有什麼貝殼可以撿,但我知道,我們一定是有好感才會一起來海邊的。

「反正,現在就在這邊想想之後要做什麼啊、想做什麼啊。」他說。

「你想做什麼?」

「妳先回答我才告訴妳。」

他帶著狡猾的笑容說,我知道每個人都深埋著什麼壓力在,但他的笑容還有幽默令人感到他的內心一定無比強壯,一定是安心的存在,他的情商一定很好,不會隨便對女人亂發脾氣。我沈浸在無盡幻想之中,但是,我想做的是什麼?

「其實我很羨慕有些人很快就能找到想做的事。」我說,「譬如說我聽過有個日本人,她因為太喜歡動物了所以決定去動物園工作;還有一個人很喜歡鐵道,所以就去鐵路局上班。但是,我就算再喜歡一個東西,我也不會想做和那東西有關的工作,我最後還是會考慮發展性還有自己的專業來找工作,當然還是會考慮喜不喜歡,但跟我舉例的那種純粹的喜歡不一樣……」我居然開始訴說我的煩惱了。

「就像你喜歡海,所以就來做潛水教練的工作那樣,某方面來說你也跟他們一樣吧?不過你是短期的。」

「不必去跟別人做比較啊,妳那樣考慮也沒有不對,反而比較務實吧?大家幾乎都是這麼考慮的吧?」他說。

「……你不是啊。」我囁嚅地說。

「啊所以我現在不就辭職來思考之後的事情嗎?」

說的也是,我沒反駁他。

之後想做的事,我想要的是什麼,雖然我看似每天都在思考,但最後都沒有答案。我要的是什麼?我為什麼要一直約會?明明也不是一定要有個男朋友。

「唉!你還是先告訴我你的答案好了。」我打算擱置我的問題,要他先回答。

「我其實也還沒有答案。」他說,我感覺圍繞我們的圈圈縮小了,於是我們必須靠得更近了。

「不然,等我回三重,我們再來交換答案?」他說。

我們就這樣不知不覺約好下次見面的約定了。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他忽然開始唱起羅大佑的「鹿港小鎮」。

「你明明就住台北。」

「錯!我住新北!三重!」他大叫,然後抓了一把沙子揉在我頭上並朝海奔去。

「喂!」

男生就喜歡捉弄喜歡的女生對吧?像小學那樣對吧?此刻天空突然天真無邪了。

—————————

「那你喜歡山嗎?」我們回到民宿後,在隔壁的冰店買了冰棒吃時我問。

「喜歡,但我更喜歡海。而且我喜歡很多戶外活動,朔溪、野營、衝浪什麼的。」

「為什麼?為什麼比較喜歡海?」

「因為我覺得山是更高的存在,比你等級還要高那樣,它會看著你,你會變得虛心,會畏懼山的力量,但海跟你的地位是平等的,它會擁抱你、接納你所有犯過的錯,然後你就此就會得到重生。」

「很有浪漫的意味在。」我說,他笑了笑。

「而且我試過在海裡面打手槍喔。」

「別鬧了,我不想聽!」

「好啦,那我先回去了。」他吃完冰棒說,「記得喔,下次再見喔。」然後騎上車揚長而去。


我和朋友們當天搭了最後一班船回到東港,吃了晚餐後,就一路回台北。晚上,我收到他替我拍的照片,有些把我拍好醜,我跟他說他把我拍好醜,他只是賊賊地說不會,我就長這樣。莫名令人想翻白眼。


這就是我認識阿布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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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可能沒有解藥。但是有其他神奇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