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分享從業十九年來的成交故事,都是以現在的視角看過去的成交,有些過程輕描淡寫輕鬆帶過。看在讀者眼裡,也許會誤認為仲介成交好像很容易,真是這樣嗎?當然不是。
今天arack就來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活生生血淋淋的挫案教訓。還記得上一篇分享的「最低應繳金額」的後遺症嗎?arack就是經歷了這個教訓,才有心得跟大家分享怎麼培養自己的信用。
這個案子是一間靠近台灣大道的華廈社區,賣方承辦是公司學長,我是買方承辦。案子剛出來價格就非常A,我對A案有強烈的敏感度和銷售慾,是一個看到錢兩隻眼睛會發亮的那種人。
案子公開後,我開始大量寫看板,到處去張貼曝光。另外,盤點舊客戶也是必要的事情,客戶資料我每筆都會建置在電腦裡,分類分級管理,一有A案出現,就趕緊比對,找出適合的客人帶看,速度慢一點就可能被別人成交了。
帶看幾個舊客戶,並沒有適合的。看板廣告在大量曝光後的第四天,手機終於響了,對方是一位男生,聲音聽起來很年輕,電話中我把標的跟客人簡單介紹了一下,對方感覺蠻有興趣,於是我們約了時間去看房子。
買方是一位離鄉背井來台中工作的年輕人,當時是在外租屋,夢想要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當下看完就直接出價了,價格還比屋主要的底價高一些,完全沒有殺價的意圖,沒遇過這種客人,當時不懂,心裡還暗自竊喜遇到好客人,誰知高興得太早了。
簽約前有向買方了解財力,對方的自備款是足夠的,再詢問薪資收入,對於之後要負擔的貸款,繳息也沒問題,但是對方沒有提到他「長期使用最低應繳金額」的事,也許買方不知道這樣會有事,那時候自己也沒經驗,等到簽完約送銀行鑑價才發現事態嚴重!
當下簽完約了怎麼辦呢?一顆心馬上從天堂掉到地獄。只好拜託代書幫忙多找幾家銀行看看,但是對方太長一段時間都在使用循環利息,不管哪一家銀行,這一關都是過不了的。最後只好硬著頭皮跟屋主求情,希望不要沒收買方的違約金,最後才終於安全下莊,順利解約。
經過這次的教訓,我得到一個結論,對於出高價的客戶,下次反而要更注意,有可能他對金錢的部份,本來就不善管理,所以出手才會這麼大方,也因此容易導致財務有狀況。
另外,對於客戶使用信用卡的情況也會仔細了解,避免重蹈覆徹。這個案子算是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得到一個珍貴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