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充滿著藝人們出軌事件,讓我想起了很久之前朋友分享的一個故事。
朋友當年在一家製造業負責考勤工作,製造業的屬性就是貨出去、錢進來,上上下下不論是業務、排程、後勤,當產能壅塞時就要斜槓生產或檢驗單位人員,所以公司內的夥伴們彼此都算滿熟悉的。
到了某年春酒,用餐會場觥籌交錯,好不熱鬧。朋友看到她旁邊負責總務的同事Amber與品保主管Ray的眼神透露出些許曖昧,但想想Amber與Ray都是各自有家庭的夥伴,應該只是因為春酒的氛圍讓人有別於平日的互動狀況吧。
在春酒過後次月,朋友發現Amber與Ray當月同時請假,本想公司這麼多人,請到同一天假好像也很正常,後來又發現Amber與Ray請特休的時間越來越趨一致,慢慢應證了朋友在前一年度春酒的觀察;同時間朋友也發現Amber的先生本來很熱衷在社群平台分享家人的活動,在那次春酒過後Amber的先生再也不po關於家庭活動的貼文了。
當朋友跟我分享此事時,大媽個性的我忍不住多問後續發展,朋友淡淡地說,後來她離開那家公司,聽說Amber與Ray越來越不避諱,公司內部開始有閒語,不過都是點狀式的,畢竟Ray是主管在公司有一定的地位,Amber本身個性也是八面玲瓏,雙方工作表現又都沒有問題,不管此事到底誰知情,不會有人去說破,比較辛苦的應該會是另一半或孩子,到底要用怎樣的姿態去面對與保護孩子呢?
無規矩不成方圓,結婚契約是一種提醒與保護。外遇之所以美好,是因為能享受純粹戀愛感,而婚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沒有粉紅泡泡,有的是更多的責任。外面的人,看戲的多,關心的少,一時的快樂,是否會換來更多的痛苦與懊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