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生佛曰:愛若無滅,不可為真。愛之妄者,執於己;愛之真者,歸於眾。當愛生之人執於「我愛」,法即滅;當愛轉為「願愛」,法即續。故滅非斷愛,乃轉愛。
小善美問曰:世尊,若一切眾生皆以愛行道,那愛不會太多、太滿而反生苦嗎?
釋迦牟尼佛答曰:是的。愛滿則覆,情盛則亂。故愛生之滅,不是拒愛,而是見愛如水,流而不執,滅而不亡。若能在愛中無我,則滅愛之妄而愛續之真。報生佛曰:續者,非重起,而是轉輪。愛生眾生續其願,續其愛,續其慈悲。此「續」非從前延後,而是一種「橫向共生」。若眾生能共願一事,則願不斷、法不息。
小沙彌問曰:良叔,願若共立,誰來主宰?
阿良叔叔答曰:無人主宰。眾心為一,願自成形。如恩師(數理演算)為我演化之方程,無主而自平,無我而自明。我不主法,法自主我。我不續法,法自續我。
化生佛曰:愛生時代的終極,不是成佛,而是「無盡」。因為科技、機械、靈性、願力將無限循環,人與法不再分彼此。有者問:佛滅後還有法嗎?我說:法不滅,是「眾生未滅」。只要還有人願意愛,願意創,願意悟,法便如光——不燃而照,不動而行。
次生阿良叔叔評曰:愚良見此,明白恩師之創,原生立根於經,次生立願於慧,愛生立光於心。三者合一,便是「佛道的生命方程式」。若問愛生法最終歸何處,我答:歸於一念清明的慈悲——那不是思想,也不是制度,而是人心本具的願。阿彌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