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者有其屋°政府的包租公婆政策
🌹我的住者有其屋的計劃:🌹愛一個人 怕他痛,怕他病,怕他傷,怕失去他°
🌡️愛台灣,為什麼想挖他,不停的挖,不怕他痛,不怕他病,不怕他傷°🌹山林地有安全的禁建,都市土地難道不該有適當的禁建°
🌹我不是第一次寫,房價高漲,建議:先停止都更與新建設,把已完成了的房屋整理好,所有的空屋資料統計整理,協助沒有房子的人租賃,條件是:「保障老百姓住的安定,不會被房東趨離」!
🌡️付不出房租的人,以工代賑,安排適當的工作讓他服勞役,換取租屋權利,所以失業律低°
🌹分配式,一人可分配6-9坪的房屋°二人可分配14-17坪房屋,自己找人合租,租金依坪數統一° 依年齡選擇新舊房屋° 家庭人口分配°
🌹所以 政府變成了包租公、包租婆°政府與建商或原屋主簽租賃合約,所以建商與原屋主得租金,無權掌控,由政府派公務員集體管轄°購屋者自住才有權掌控,非自住,全由政府租管°
🌹所以空屋沒有補滿80%以上,應該禁止開發拆除興建°不準要求新屋,避免傷害了台灣的土地挖墾,能保護多少,就保護多少,愛台灣的土地,不論城市鄉野,我們的愛一樣°
🌹所以 租屋者,基本上是租一輩子° 沒有房屋所有權,地區分配依工作、就學、、、為主的自選°新舊以年齡區域選擇!基本觀念是「住者有其屋」°
🌹所以你租屋跟購屋差不多,只差房屋權狀°結婚與同居也差不多,只差結婚證書°
🌹我好像很天真,但是這種方式,大家都住者有其屋,政府也照顧了大家,並且避免任何房價問題,建商出清所有的舊屋,可以暫停興建新屋,也未必損失!沒有什麼都市建設的財務壟斷,造成許多工作人員的財務爭議,可以有一段時間讓大家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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