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台灣所使用的「街舞」這個詞是一個統稱,指稱的範圍通常包含Locking、Popping、Breaking、House、Dancehall、Krump、Voguing、Wacking,這幾年也包含Swag、Urban Dance、Flexing、Twerk……等五花八門的舞蹈風格,有時候,也有人認為商業舞蹈、MV舞蹈是「街舞」的一環,不過,在台灣的語境裡,通常大部分的台灣街舞舞者,並不會同意商業舞蹈或MV等於街舞,這跟台灣街舞的意識形態有關,是另一個大題目,之後再說。
回到「街舞」這個詞,台灣把「街舞」作為統稱的用法,主要來自於日本,日本是最早以「Street Dance」稱呼這些舞蹈的。早期的臺灣街舞,受到日本影響頗深,便直接沿用「Street Dance」的直譯—「街舞」,來作為這些舞蹈的概括性總稱。
至於為何日本會用「Street Dance」來稱呼,並不是因為舞者都在街上跳,而是因為這樣的舞蹈,具備了街頭文化的特質—風格林立、性格鮮明、群體互動性強、注重自我表現,而且不存在一個穩定、線性的美學系統。
講白話點,我們在學校會學到的藝術史、戲劇史、舞蹈史、音樂史、文學史,通常都會分出某些時期、列出某些時期的代表人物、說明作品之間彼此的承繼脈絡,以及創作者之間如何互相影響。不過街舞比較不是這樣的邏輯,街舞是一個集體創造的舞種,不只會分門分派、互相競爭,戰來戰去更是常態。
戰,就是街舞演進的動力來源:這群人戰那群人,東岸戰西岸,洛杉磯戰奧克蘭,台北戰高雄,東區戰西區,在這些戰鬥當中去確認彼此的從屬,以及老大是誰。所以呢,某個舞風的代表人物,通常不是只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他背後的一大群人。這也是為什麼街舞人特別愛說Peace&Love,如果一個地方真的很Peaceful,有需要整天把Peace掛嘴邊嗎?
從這個層面來說,街舞跟搖滾、龐克等文化群體挺類似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學者會稱之為「青少年文化」或「次文化」,不過也有學者因為街舞大幅度地商業化,會稱之為「流行文化」。這些學術名詞適不適用是另一件事,不過倒是或多或少都反應了街舞具備的特徵。
只不過,街舞跟其他「青少年文化」、「次文化」、「流行文化」最大的不同是,街舞具有非常強烈的「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文化脈絡,或者更廣義地說,街舞的誕生,源自於美國弱勢族群如黑人、南美人、窮人、女人、LGBT族群,每一種舞風,都有其歸屬的弱勢族群與文化。於是在美國,並沒有「Street Dance」這種集合式說法,而是通常直接用舞蹈風格的名字來指稱,例如「我跳Voguing」,而不會說「我跳街舞」。
在名字上具有統稱性質的,通常是俗稱的「Old School」舞蹈,也就是誕生於1960-1990之間的舞蹈。例如,有些Locking與Popping舞者會說「我跳Funk」,是因為這兩種舞蹈主要受到1960年代很盛行的放克(Funk),以及1970年代的P-Funk音樂影響,一前一後出現在美國西岸的洛杉磯與奧克蘭,兩種舞風如兄弟般的關係,彼此影響頗深,所以他們會一起說自己是「Funk Dance」。
在美國東岸,則是有些跳Breaking的Bboy/Bgirl會說「我跳Hip Hop」,因為在美國的語境裡,Breaking是嘻哈文化的一環,與塗鴉、DJ、饒舌並列為嘻哈四大元素,因此,嚴格來說,「Hip Hop」中的舞蹈,其實特指Breaking。如果現在你遇到一些比較「基本教義派」的舞者,他們還是會堅持只有Breaking才是Hip Hop文化。不過,隨著時間的發展,「Hip Hop」一詞在舞蹈上,早已不僅限於指稱Breaking,近幾年來,在美國說「我跳Hip Hop」,一般人會理解為是跳電視選秀節目裡被稱為「Hip Hop」的舞蹈風格。
總而言之,「街舞」是一個很概略的統稱,每個舞蹈風格的特色、脈絡都不盡相同,我個人是蠻反對把街舞說成就是甚麼風格跟甚麼風格,有甚麼動作跟甚麼動作,因為每種風格都不一樣,動作也一直會演進跟變化,這種條列式的標籤,其實會把街舞說死,所以呢,還是建議大家針對每一個舞蹈風格個別討論,才會比較了解街舞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