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04.不速之客-07

    王若嬋流著淚繼續道:「我念高職時,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已經交往十幾年了,後來他想念大學,我就兼好幾份工作讓他專心念書準備考大學,他考上大學後,對我越來越冷淡,經常愛理不理的。所以我才想說去隆乳,讓他開心,我曾經徵詢他的意見,他也同意我去隆乳,沒想到隆乳後,他覺得胸部很不自然、摸起來硬硬的,反而更冷淡了。有一天,他趁我去上班時,偷偷地把他的東西全部都搬走,我現在也不知道他搬到哪裡去,也聯絡不上他了。他跟我生活在一起時,房租每月兩萬元是我付的,他的生活開銷也是我付的,他上大學的學費也是我付的,這幾年來,我日夜兼差所賺的錢全都花在他身上了。」王若嬋一邊說,一邊擦拭眼淚:「我恨他,我想要告他,叫他返還我五十萬元。」
    狐碩道:「你告他是要他還你錢?還是要以訴訟為手段讓他回到你的身邊呢?你心甘情願花在他身上的錢,法律上可能會被認定為是贈與,而不是借貸,因此告他請求他還錢的官司贏的機會並不大,但若只是想藉由訴訟讓他出面談一談,或許是可行吧!但是,這個男的對你這麼不好,就算讓你找回來,也只是一個對你冷冷淡淡、愛理不理的人,這樣妳會快樂嗎?妳還這麼年輕,長相也漂亮,為什麼不再去找一個新的男朋友重新開始呢?何必苦苦跟他糾纏呢?你把他找回來,心又不在你身上,對你又不好,這樣有什麼意思?你不覺得這樣反而會更不快樂嗎?」
    王若嬋喃喃地道:「我跟他在一起這麼久,所有的青春都奉獻給他了,我被他用的這麼透,像我這麼殘破的一個人,還會有人愛我嗎?…誰還會愛我呢?」王若嬋一邊抽泣:「我已經習慣他了,我沒辦法再重新適應一個新的人。我只要他陪在我身邊,愛不愛都無所謂。我想,沒有人會再愛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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