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一個中國

2020年9月15日
圖片取自網絡/每日頭條
圖片取自網絡/每日頭條
成日都話一中政策,究竟一個中國有幾大,點解我哋去中國其他嘅城市,要有回鄉證,點解去澳門我要畀身份證,點解去台灣我要申請入境證。點解我唔係中國公民,只係香港居民。
而家有5名香港居民,比台灣扣留,12名香港居民,畀大陸扣留。既然香港係中國大陸嘅一部分,點解會喺中國嘅海域會視為非法入境,首先撇除被扣留者嘅目的地,香港水域,其實比大陸水域包圍,如果離開香港水域就會進入大陸水域。如果你要出公海,是不是應要申請香港出境許可,然後申請出境中國海圍到公海?實際上又不是,出境前只要向海事處申請許可證便可,詳情可以參閱政府網頁。
遊艇船長駕艇離開香港水域須知
船長或其代理人須憑有效的遊艇註冊證明書或遊樂船隻牌照簿(在香港領牌者)前往就近 海事分處 辦理手續。如沒有註冊證明書,可憑賣據或建造證明書辦理手續。 船長或其代理人須填妥表格 MD 510 " 一般事項申報表 " (一式 二 份)和 " 啟航通知 " (一份)的每一欄,並加以簽署。請在任何不適用的欄目填上 " 不適用 " 。 本處檢查過有關文件和收到港幣 58 元訂明費用後,便會發出出港證。如遊艇在出港證發出後 72 小時內仍未駛離香港水域,該證便會失效。如取消原定航程,船長或本港聯絡人須通知 海事分處 ;如原定航程在出港證發出後押後超過 72 小時,便須重新申請出港證。 2. 郵寄"到達通知書" 船長到達目的地或任何其他港口後,須以 空郵把 " 到達通知書 " 寄回 香港海事處。 如遊艇前往公海、澳門或其他鄰近香港水域的內地沿岸港口,則毋須寄回 " 到達通知書 " 。海事處假定這些遊艇通常只是短暫外出,並會在返抵香港水域時向本處申報。 3. 確保無線電設備和信號器材有效操作 香港海事處處長通常負責北緯 15° 以北、東經 120° 以西水域範圍內的搜救行動。遊艇船長務須緊記,如沒有遇險船隻位置的資料,搜救行動即使展開也難有結果。因此,遊艇船長須盡可能確保其通訊設備操作正常。 4.
圖片取自網絡/面書
咁點解嗰12名香港居民會被中國扣留,因為佢哋冇證件,還是因為佢哋已被列入黑名單中。呢一個可能性都唔可以排除,國安法實施之前,中國已有一份黑名單,如果一個唔好彩,你同黑名單裏面嘅人同名同姓,當你出入大陸境嘅時候,就會比較需時。有次我同一個朋友返大陸玩,剛巧佢個名同某個,民主派人士同名同姓,佢入羅湖關口時,畀我哋一般普通人較長時間。
圖片取自網絡/立場新聞
而家人就拉咗返中國,簡直送羊入虎口,佢哋喺香港嘅親人,當然想盡快接濟佢哋,但係唔好唔記得佢哋而家係喺中國,畀佢哋拉倒,就立刻變咗做犯人,唔係疑犯,要喺中國搵個犯人簡直係天方夜譚。而家仲要揾正苦求助,一個咁親中嘅正苦,佢哋可以幫到啲乜嘢?而家香港簡直連一個二線城市都不如。天佑那12位香港人。
圖片取自網絡/中國時報
台灣嗰邊又如何呢?台灣嗰邊,正苦更加幫唔到手,先前嘅逃犯條例,已經畀柒婆搞到一鑊粥,而家仲要問對方攞人,想強硬起來,人哋都未必睬你,你係咪唔記得咗你只係一個城市嘅首長,國家層面嘅事係咪應該交番畀國家去處理。不過照公民及居民嘅理論,佢哋只係香港居民,又不是中國公民,幾個居民畀第二個國家拉左,又真係唔知點幫你哋!國家現在四面受敵,邊得閒理幾個居民吖!但我總相信比在扣留大陸的好!但願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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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Dead Than Red. 用寫去發洩香港自由正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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