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營收一千萬到一億的稅務規劃

    上禮拜客戶傳訊息來問說,假如營收到一億的話,有建議的稅務規劃嗎?
    簡單的一句話,卻隱含了多個訊息。 首先,我想介紹一下這個客戶的背景,從一千多萬營收找我記帳,我建議用擴大書審(註1)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後,公司成長很快,從一千多萬成長到四千多萬,由於客戶在進口報關的流程尚未完善,導致進項憑證不足,因此我不建議走查帳申報和會計師簽證申報(皆需要完整帳冊憑證),因應客戶需求,建議多開一家公司平均分攤營收,讓兩家公司營收都小於三千萬,都可以用擴大書審申報。
    那回來到,客戶提到的問題,假如營收成長到一億的話,要繼續開公司嗎?有什麼稅務議題要考量?對公司管理面而言呢?這就是這篇文章,要帶給讀者的內容。

    首先,我們來看公司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有哪幾種方法:
    1. 擴大書審: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公司(註:某些行業會限制在一千萬元以下),申報純益率高於同業代號標準規範之「書審率」。
    2. 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依所得稅法第80條規定,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若是超過三仟萬元,可採用同業代號標準規範之「所得額或同業淨利率」,會較「書審率」高。
    3. 查帳申報:公司備齊收入、費用會計憑證,用實際記帳後的"淨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4. 會計師簽證(註2):公司備齊收入、費用會計憑證,並且聘用執業會計師查核後,會計師將結果簽證並申報。
    由上述得知,擴大書審和同業利潤標準是由營業收入來推估公司的"淨利"(不考慮成本、費用金額),並且用"推估淨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帳、會計師簽證申報,都需要公司備齊所有憑證,用公司實際的"淨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
    因此無法備齊收入、費用會計憑證的企業而言,都不會建議用查帳、會計師簽證申報。
    那要多開幾間公司,將營收分散至A、B、C公司中,每間營收都小於三千萬,用書審申報嗎?還是,不要多開幾間公司,全部用所得額、同業利潤標準申報就好?
    根據國稅局的每年公布的"各業擴大書審純益率、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同業利潤標準會比所得額高1~5%,所得額會比書審率再高1~5%,也因此用書審申報一定比較省稅。
    但是,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但是,作者會建議先確認自己公司的擴大書審、所得額稅率的差距,若差距不大的話,建議用所得額申報,雖然會繳比較多錢,但可以減少被國稅局調閱的機率,當作繳保護費給國稅局,減少公司額外的行政負擔和補繳稅額的機率。
    另外,檢視公司是否能將營收拆分為兩個部分、三個部分,若公司業務無法拆分,如此會造成公司行政作業的負擔,如此花費的時間、人力成本,可能會比省下的稅還高,如此便本末倒置,就創業成長的公司來說,把時間用在對的地方是更重要的。

    如果作者開公司的話,會怎麼做呢?
    作者會優先考慮業務和行政作業能不能拆分,如果無法明顯拆分的話,便不會考慮設立兩間公司,以免增加人力負擔。但若能拆分,便會設立兩間公司,除了稅務上(書審稅率較低)的考量外,分開記帳也可以提供老闆更明確的財務資訊做決策。
    不論上面哪一種,作者都會建議老闆們,要進一步了解公司無法備齊憑證的原因,想辦法解決,讓公司朝向查帳申報。備齊會計憑證、帳務齊全,不僅是應付國稅局的查核;若營運發生法律問題,會計憑證往往是很重要的證據;最重要的是,帳務齊全,可以提供老闆們完整的財務資訊,對公司管理決策有很大的幫助。

    註1)擴大書審:係指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之中小企業,因帳務不健全及為免除國稅局查帳之困擾,縱使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亦同意在結算時同意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例:帳上純益率是2%,同意申報純益率為6%)。 優點: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案件抽查比率約10%。 缺點:營所稅率提高後,將面臨兩稅合一的稅制下,對於股東盈餘分配所須繳納綜合所得稅的稅務評估與作業問題。
    註2)會計師簽證:根據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三條規定,一般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壹億元以上者,應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登記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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