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4|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Rape

住院醫師期間,常需要輪值急診,處理婦產科相關的會診。產科大多是產前出血、早期宮縮、疑似破水等,婦科大多是以急性下腹痛及陰道出血為主訴的相關診斷包括黃體囊腫破裂、骨盆腔發炎、子宮腺肌症等。須立即開刀處理之急症,以子宮外孕破裂為最大宗。當然還有族繁不及備載的各種診斷,但獨立於這些疾病以外,值急診班還需面臨一項會診業務,就是性侵驗傷採證。
暢銷懸疑小說「The Surgeon」由泰絲.格里森 Tess Gerritsen撰寫,其中描寫女性因遭受性侵害至醫院要求採證、通知社工師及員警到場、由婦產科醫師協助採證的那個段落,特別讓我有感。這即是每個輪值過急診的婦產科醫師都面臨過的狀況。無論幾點幾分,就算是半夜凌晨破曉黎明時,一旦進入性侵採證流程,我都得從被窩爬起來開始進行驗傷。

時間軸回到初次接到會診性侵採證電話的時候,當我進到會談室[註1],看到社工師握著一位年輕女孩的手正在詳談,警員已做完相關筆錄。女孩衣著凌亂,非常瘦,指甲留的很長。簽完採證同意書後,我必須寫驗傷診斷書,要確定需採證的部位(包括口腔、會陰、肛門、其他可能接觸部位),所以開始詢問女孩。雖然是好幾年前的事,由於初次做採證的工作,細節都歷歷在目。
女孩現年21歲,16歲開始出社會工作,打工為主,後來開始做陪酒的工作。這次是被上頭叫去釣蝦場陪酒,直到午夜,被客人帶去七期大樓的住所,喝酒喝到凌晨3.4點,女孩記得是海尼根啤酒,喝了很多瓶,後來昏沉的睡著。醒來已早上7點左右,發覺全身燥熱、自覺被下藥,貼身衣物也亂七八糟。她趕緊離開那個地方,回到自己租屋處,還未沐浴盥洗,打給朋友聊起此事,朋友叫她趕快去醫院。
由於發生在7天以內,我們打開採證盒[註2],因爲女孩還未洗澡,我請女孩脫下所有衣物留證,急診備有一套衣服給採證病患換穿,再對身體各處可能的傷害痕跡加以拍照驗傷。因為她對事發經過一無所知,被下藥的可能性極高,我又請急診加做藥毒物採檢(包括酒精、安非他命、FM2等),外陰及肛門都須採檢。指甲因為光療無法卸下,用竹籤刮取指甲縫的微物跡證。最後口腔用沾溼棉棒留取兩套檢體,未漱口前留一套,漱口後再留一套,前者為疑似口交的採證,後者為本人的DNA留證。採證過程大約如上述,因個案不同會有些許差異。
結束後女孩穿好我們提供的衣服,一旁急診護理師準備抽血檢驗[註3]。我一邊開立事後避孕藥和抗生素給她,一邊問女孩為什麼這麼早出來工作?
「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媽媽的男朋友都會對我毛手毛腳,後來自己搬出來住...」理當有一些細節我已然遺忘,時間久遠,但性侵採證對剛開始看急診的我來說無疑是打開另外一道真實世界的大門,原來小說寫的都只是片段,回到真實世界,細究個案背後的家庭因素,便更為血淋淋而不忍卒睹。女孩還是會繼續同樣的工作,因為沒有太多選擇,但她不得不。至今讓我難以忘記的是她用輕鬆的語氣說著殘酷的事實,亮晶晶的光療指甲與她黑溜溜的長髮,本當是揮灑青春的年紀,卻與我在急診室相遇。
往後幾年很常輪值急診,碰到越來越多性侵採證。大部分是情節離譜,但一旦病患主訴被性侵,我還是做好採證工作。每當半夜被會診性侵採證感到無奈疲累時總會想起那個轟動全台灣的案件:20幾年前發生在台中市的五歲女童性侵事件,網路可以搜尋到當初新聞報導的內容,因為太過殘忍我就不把連結貼上來。從那個案件之後,台灣開始改正性侵採證的流程,初次採證最為重要,才會變成現今有採證盒與採證袋[註4]之區分。只要想到此案件,我就寧可我所有採證的個案都不是真的性侵,悲劇不要再發生。
所謂暗夜的溺水者,當時我是以這樣自嘲,在所有人都睡著的暗夜裡,被疲累逼得喘不過氣猶如溺水者,但我還是會浮起來的。醫師這個職業真是讓人看盡人生百態啊。
[註1]:急診備有一個小房間供疑似被性侵個案等候與社工師會談的場所,不會經過急診的候診區,保有隱私,確定為性侵個案後,即通知員警到場筆錄,進入性侵驗傷採證流程。
[註2]:採證盒為性侵發生7天內使用,內有驗傷診斷書、採證同意書、用來留取檢體的棉棒及小盒子、拋棄式鴨嘴、留取衣物用的紙袋、梳取外陰毛髮的梳子、指甲剪、紙內褲、驗傷用比例尺與病患標示卡。
[註3]:性侵採證需抽血及驗尿,會檢驗常見性傳染病包括梅毒、愛滋、披衣菌、淋病,一般血液檢驗、B肝C肝病毒、驗孕等。
[註4]:採證袋為性侵發生超過7天後使用,只拍照驗傷、驗傷診斷書; 但經醫師評估若超過7天有開盒之必要性,仍可開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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