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可能跟戀愛沒什麼關係,跟我的自我照護有。
不過既然前篇我最後的結論是,我在關係裡能有的品質跟我的自我照護息息相關,那麼接著寫下去也是合理的事。
皇冠的事,我忘記我沒有跟家裡說過了。
我媽是美容師,她還有在開店時,做的是美容沙龍,而這幾年開始忙別的,美容是沒有繼續做了。
沙龍嘛,總有保養品廠商的業務阿姨來訪,推推自家保養品,跟我媽也是有說有笑。
阿姨有個女兒,比我小個一兩歲,很靈動可愛,我們叫她琳琳好了。
(她完全不叫這個名字啦,但你懂的,就一個代稱。)
業務阿姨很客氣,來訪的時候多多少少會帶禮物,有時候是吃的,有時候也會順帶哄小孩 aka 我,可能是商業吹捧性質地誇誇我在店裡安靜寫作業很乖(?)。
有次非常難得的,我忘記是我媽還是她準備了塑膠小皇冠,當年我應該不滿十歲,對我來說還是個對皇冠充滿嚮往的年紀。
總之那天出現了記憶不可考導致來源不明的小皇冠,並不是什麼特殊的節日或特別的紀念日,只是對於從來不曉得要怎麼取得小皇冠的我來說,出現難得的東西,就是難得的。
我記得的東西是,原本兩個大人的說法是那個皇冠是要給我的,遞給我拿著玩,後來有沒有戴上去,我不知道。
但是琳琳也在,她比較勇敢地,表達了自己想要皇冠的想法。
大人之間一陣騷動。然後我媽跟我商量,能不能把皇冠給琳琳,大抵是什麼下次有機會之類的。
記得我之前說,我是「很乖」的小孩嗎?
我不記得自己有沒有爭,99%是沒有,但最後我確實是把皇冠讓出去了。
(按照現在時空的邏輯,我猜合理的狀態應該是業務阿姨想帶給我的小禮物,只是她女兒很想要XD)
我對自己的記憶力實在說不上多有信心。
所以我真的不確定我記得的是對是錯,但在我的印象裡,我是沒有重新收到皇冠的。可是過幾年我有自己的零用錢了,理論上經過那種充滿文具的書局,我是能自己買的。
只是我應該沒買,不然我想起來可能不會難過。
後來,上大學離了家,不管是打工還是正職,我都有無數機會去買皇冠。
但我都沒有買,始終沒有買。
我的性格裡一直有情緒豐沛但彆扭的部分,而當時我也還沒長得夠大,我知道這不是買個象徵就能搞定的事情,但平心而論我的成長經歷,我的爸媽在所有重要的事情上也都是費盡心思的照料與努力,包括我考高中時在他們下班快累死的時候還要去塞車塞到瘋掉的市區接大晚上從補習班下課的我,包括我媽怕我高中時在學校不好好吃飯所以忙到裂開還是幫我帶便當。
意識到自己想起皇冠卻會難過的時刻,我覺得自己很難搞。
尤其是在讀到一些認知心理學之類的理論討論童年的時刻,我覺得愧疚跟痛苦大於其他東西。
當自己長得夠大,足以辨識真實世界中的柴米油鹽、經濟壓力超大和下班顧孩的夾擠崩潰後,如果我摸著良心說,我的父母是做得鑽石等級的好了。
況且我後來因為工作憂鬱症整個人爆掉,在家休養一整年,也是家裡的支援與各種幫我想辦法,是這樣的心意讓我度過的。
我發現即便我不想承認,我仍在乎,否則這件事我不會記得。
真的不在乎的事情早就忘了啊,比如前兩個禮拜吃什麼,或半年前什麼限量商品沒搶到。
可是我也確定,直接去買個皇冠並不會解決我的介意。
跟家人說,也並不是個好方法——以成人的角度,我回過頭完全可以拼湊當下的所有決策跟情況,理智上我也完全可以理解。
但這我過不去,那顯然不是在理性解釋上的問題。
既然是情感的問題,我同時也確定我的家人非常愛我,把各種回不了頭的東西重新攤到他們眼前,好像也不是好辦法。
我意識到既然我是個成人了,既然我能夠面對無數困難,摔倒再爬起來,哭爛再眼淚擦乾,也許這件事情,我可以想辦法自己過得去。
等我成長到過得去的那一天,我再送自己一個皇冠表達慶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