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10/02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山寨探案實錄 唔關我大佬事

https://youtu.be/yocXTpz2knA

黃光啟1966年在香港出生,自細與不良少年為伍,為非作歹,因為身材肥胖,被稱為「肥啟」。

九十年代,黃光啟加入黑社會組織和安樂,拜在愛狗之人「高佬發」門下。

1993年,「高佬發」的腳截肢,行動不便,視黃光啟為心腹,委以重任。

黃光啟走私香煙,金額高達八十五億港元,

廉署助理調查主任余振昌,游說和安樂成員徐道仁,在八十五億港元私煙案,轉任控方污點證人。

1995年4月,徐道仁在新加坡遭黑幫家法處決,黃光啟在廣州落網,移交香港受審。

1998年10月,黃光啟因證據不足,被裁定串謀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2010年,和安樂在繼任坐館人選出現分歧,分裂成「高佬發」的元老派,以「業仔」為首的少壯派,黃光啟由「高佬發」陣營轉投「業仔」。

2011年,和安樂出現雙坐館,元老派與少壯派內訌廝殺。

2012年2月4日,「高佬發」與兩名年幼兒子,到灣仔會展參觀寵物用品展覽,去洗手間時遭十多名打手毆至倒地不起。

「高佬發」入院留醫,除面部多處要縫針,顎骨被毆至破裂,腦部受重創,在瑪麗醫院留醫,一度轉往養和醫院,最終轉到其他私家醫院。

有人高調對外宣稱,「業仔」力捧的「子鳳」及「大孖」,正式成為和安樂坐館及管數。

郭永基1976年出生,患過度活躍症,父親郭楚釗打算讓他「學門手藝」。

小四時轉到航海學校寄宿,十五歲時,郭永基輟學,不久離家獨居,新年才會回家。

郭楚釗每次問郭永基做甚麼,他都支吾以對,其後聲稱任職運輸。

郭永基跟隨和安樂大佬秦一彪(彪頭),綽號「水房基」,在旺角砵蘭街靠向色情架步收陀地搵食。

每天收取每名妓女一百元保護費,多間食肆每月二千元陀地費,勒索「泥鯭的」站頭入線費等。

2006年10月,警員PC53667,加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D隊。

警方開展代號「繩網」行動,派警員PC53667做卧底,11月25日,卧底到砵蘭街金沙茶餐廳工作。

2007年1月19日,金沙茶餐廳通知卧底快將解僱他。

1月20日,卧底送外賣到砵蘭街新君豪茶餐廳,向茶餐廳求職時,碰見郭永基。

1月22日凌晨,郭永基對卧底說:「做工那麼辛苦,如果想出來行古惑,明日四時來找我,我介紹彪哥給你認識。」

數日後,卧底入會,郭永基收了卧底三百六十元利是,指示他日後稱呼郭永基為「大佬」,稱秦一彪為「阿公」。

郭永基向卧底稱:「砵蘭街係我哋水房睇。」

2007年1月底,郭永基表示另一黑社會14K,在上海街熟食檔與他們爭生意,吩咐手下在砵蘭街一帶站崗,以防14K派人施襲。

戒備兩日後,和安樂以人多勢眾擊退14K,秦一彪之後向眾人表示:「我哋遲啲會擴大控制到朗豪坊及亞皆老街」、「做得好好,畀心機做,我哋要衝出旺角。」

6月1日凌晨,警方在旺角不同地點,拘捕郭永基與另外十三人。

2008年3月31日,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首被告秦一彪(45歲)是和安樂領導人,次被告郭永基(31歲)是秦一彪的手下。

他們與另十二名被告(15至34歲),否認協助管理三合會社團,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社團成員,刑事恐嚇等共十四罪。

法官裁定十三項控罪成立,判刑時指涉及三合會罪行嚴重。

報稱中港商人的秦一彪判入獄五年,案底纍纍的郭永基因涉及更多罪名,判入獄五年半。

三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告分別判監二年至四年不等。

秦一彪與瞿卓明不服裁決,提出上訴申請,2009年9月14日,上訢庭頒布判辭,駁回上訴。

2011年,郭永基出獄。

2012年5月11日,黃光啟(45歲)與六名朋友,到深水埗青山道一六五號大煲皇飯店吃飯。

晚上九時四十分,黃光啟一行人步出門口到天悅廣場對開,右轉朝旺角行,打算到青山道155號取回座駕,到達青山道近東沙島街。

一輛白色本田私家車高速駛至,車上有五名大漢,包括本地人和南亞裔,由元老派的郭永基(36歲)率領,跳下車揮刀狂斬黃光啟。

黃光啟手無寸鐵,只有用手擋格,黃光啟同行友人未受襲擊,途人紛紛走避,情況十分混亂。

西九龍交通部交通警員葉領輝(「阿乙」),駕電單車巡經,目睹事件停車,脫去頭盔,走上前按着槍袋大叫:「警察,咪郁,否則開槍!」

「阿乙」三度喝止,刀手四散奔向私家車。

「阿乙」啣尾窮追高喝「咪走」,四名兇徒跳上私家車向旺角方向逃去。

郭永基一度揮刀,「阿乙」警告會開槍,相距一米的郭永基轉身有所動作,「阿乙」意識到對方或再施襲,拔出佩槍轟向郭永基。

雙手戴上膠手套的郭永基背部彈孔清晰可見,倒地時臉部壓着一頂黑色鴨舌帽。

「阿乙」雙手握槍,一邊緩步接近,踢走郭永基身旁的刀,了解郭永基傷勢後,透過對講機向上峰報告。

一名交通警長增援到場,用手銬將郭永基反手扣上。

大批警員荷槍實彈趕至,封鎖現場調查,通令各區巡邏警員協助追緝涉案私家車下落。

在現場檢獲一柄一呎長利刀,一個斜孭袋,內有李炳均(29歲)身份證、回鄉證、駕駛執照。

黃光啟身中七刀,手筋腳筋被劈斷,坐於行人路上待援,經救護員包扎後送到明愛醫院治理,接受手術後情況穩定。

救護員發現郭永基已無呼吸脈搏,多次急救都無生命跡象,以另一部救護車送往明愛醫院,搶救後傷重不治。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接手調查,西九龍總區反黑組探員,在尖沙咀、土瓜灣、荃灣、大埔等區,搜捕四名刀手,發現歹徒用的白色本田私家車,該車早已報失。

2012年5月12日凌晨,探員連同政府化驗師到開槍現場調查,檢走刀手遺下兩個紅黑間條頭套,一頂鴨舌帽,一把九吋長啹喀刀。

凌晨二時許,「阿乙」由探員陪同重返現場,講述事發經過,逗留一小時後離去。

「阿乙」於2006年加入警隊,早前於機動部隊集訓完畢,最近調到西九龍交通部,「阿乙」稱刀手「發曬癲咁斬人」。

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劉達強強調,警察執行拘捕行動時,要保障自身安全,今次開槍絕對正確。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警員開槍原則是保護市民及自身生命安全,兇徒是否背着警員並非重點,「唔通睇住佢背住你斬人?」

稍後,機動部隊警員抵達搜索彈頭,未能尋獲,探員查看有關食肆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拍下殺手行兇經過,拆走硬碟助查。

晚上六時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反黑組探員,到現場尋找目擊者,檢走其他商舖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拘捕六名年齡由二十二歲至五十六歲男子,包括「高佬發」、「肥威」、「朱古力」等,通宵扣查。

2012年5月14日早上,郭永基多名親友到葵涌殮房認屍。

女法醫曾澤慈驗屍時發現,一粒子彈從郭永基背後右中位置射入,先穿過右下肺葉,再穿過右心房,再在前胸肋骨間停住。

心臟被射穿導致大量出血,右胸腔積有八百毫升血液和血塊,心臟功能受損是導致死亡主要原因,相信中槍後數分鐘內死亡。

下午一時許,郭永基六女一男親友聯同兩名道長,帶備招魂幡,米酒、橙、叉燒飯,郭永基生前穿過的T恤,到青山道案發現場路邊路祭。

眾人拜祭時大呼「阿基唔好玩啦,返嚟啦!」,一小時後離開,探員在現場附近戒備。

下午二時許,黃光啟拒絕警方貼身保護,由救護車送往九龍城聖德肋撒醫院,因臨時要求更高等病房,未能獲得安排,要轉往另一私家醫院。

探員追查在現場遺下證件的李炳均,發現他的父親是退休警員。

李炳均有五項犯罪記錄,包括處理贓物、危險駕駛及盜竊等,無一涉及暴力罪行。

李炳均曾任二手車經紀,月入一萬三千元,公司從觀塘搬到粉嶺後,他辭去工作。

5月22日凌晨五時,探員突擊搜查新蒲崗旺景工業大廈十七樓天台,拘捕八男一女,包括在現場遺下證件的李炳均。

李炳均在警誡下坦承罪名,事件與其他人無關:「唔關我大佬事,肥啟係我斬嘅,因為佢寸!」

西九龍總區反黑組主管余偉良警司表示,西九反黑組較早前獲可靠線報,終發現「高佬發」的頭馬「肥威」,與多名目標人物藏身旺景工業大樓天台,遂部署剿匪行動。

李炳均被落案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5月24日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

控方指案情嚴重,反對李炳均擔保,辯方表明沒有保釋申請。

10月19日,李炳均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直指主腦是被轟斃的郭永基。

10月26日,法官判刑時指出,有意圖而傷人罪量刑由三年至十二年,考慮到本案各方面因素,以五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可減刑三份一,刑期減至四十四個月。

2013年8月27日,死因庭展開郭永基死因聆訊。

郭永基父親郭楚釗出庭作供,家人自2008年再無見過郭永基,質疑開槍警員葉領輝:「你向人背後開槍係有問題喎?」

葉領輝強調,當時開槍合符《警察通例》規定,為免他人誤中流彈,必須瞄準最大軀幹的中心點減低打失機會,沒有規例指不能向目標背部開槍。

郭永基女友張春嬌出庭作供時說,2011年年中於任職的桑拿室認識郭永基,只知他沒有工作,其他事一無所知,郭永基叫她「知得愈少愈好」。

8月28日,警方軍械法證科專家李啟輝總督察表示,郭永基的槍傷附近沒火藥痕跡(硝酸鹽),可能是開槍距離超過三呎,或是有關痕跡在急救期間被抹去。

9月16日,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裁定郭永基死於合法被殺。

2015年,「業仔」犯事入獄前,黃光啟成了和安樂坐館。

2021年11月17日凌晨一時半,黃光啟在九龍灣被三名壯漢斬傷。

12月9日,東九龍總區反黑組聯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在香港多區拘捕十一名中國籍男子,年齡介乎25至52歲,大部份有黑社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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