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暈,該幹嘛幹嘛去。
認真思考過後我結論就一個,我好好當一個我想當的人,別人喜不喜歡、買不買單,那是緣分、狀態跟選擇的問題。
就長期來說我一定裝不了,那就不要裝——在這點上我是幸運的,雖然我確實有些特質違背社會期待(「穩定地受雇」、「不要想太多」),但整體來說社會可以接受我圈地發呆用自己的樣子生活,就跟有些友善的社交活動可以接受我社交過量後,不跟任何人講話在旁邊放空一樣。
我已經是一個很容易用腦袋為難自己的人了,再來一個管控我人生的人我一定受不了;而我也在馴服自己上就氣力放盡,控制別人這種累得半死又沒用、還可能被討厭的事,我也並不想做,所以那種很奶很撒嬌但需要人當媽的對象我也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設一堆條條框框捆好自己,說「這樣才符合市場需求」,好像不太對。
就像大人學建議的那樣,篩選到能有事好好講、接受彼此缺點與底線,並且大致方向不會打架的人,就很難得了。
畢竟若有伴侶,那是人生很幸運、很值得珍惜的事情。
如果沒有,我確實除了情感上沒有那些特別愉悅飽滿的戀愛泡泡外,也不會怎麼樣——不然我都怎麼活到今天的呢?
而且我確實也期待對方沒有我也不會真的怎樣,課題分離做得好的人往往更好相處,是好對象。
好,所以,日常生活繼續過。
人繼續認識,可以相處的繼續相處,壓力不要這麼大,反正其實很多人就算不作為對象考慮,交朋友都是值得的。
都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