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已經是長久以來的民怨,然而政府宣稱要居住正義,要遏制房價飆升,以結果論來說如今不論新成屋及中古屋都是高不可攀,政府的所謂的居住正義遏制房價飆升在看起來嚴謹的制度下卻不見改善,就根源上來說這些主導所謂打房政策的官僚,在擬定政策上就開始犯錯,首先要理解不動產的價值點為何?其一是地上物會隨著使用年限價值逐年貶值(內政部規定的房屋使用年限為35年)其二是持分的土地會隨著諸多因素逐年上漲加上台灣地狹人稠,土地已經成為稀缺物,房價打不下來土地的飆漲是核心問題,國父孫中山先生曾經提出的漲價歸公平均地權是有先見之明的。
其實政府打房的失敗是有跡可循,從奢侈稅到房地合一稅,核心思想還是以稅打房增加持有成本,延長轉移時間,寄望遏制炒作,但這些主導所謂打房政策的官僚,除了忘記土地逐年上漲的變因外,完全沒有均輸平準的經濟觀念,再者遏制短期轉移期間上漲的漲幅及各種稅金最後還是消費者要承受,以均輸平準的概念來說,首先要遏制土地上漲做到漲價歸公,因為地上物會貶值,只要遏制土地飛漲,縱然短期轉移也不會過多堆疊房價,再者以供需角度來看房源持有者不外乎建商(新成屋)投資客及換屋者(中古屋),經濟上有量才能抑價,如果能做到遏制土地上漲做到漲價歸公,然後再鼓勵釋出房源,就能較有議價空間,這比以稅打房增加持有成本,延長轉移時間要更有效的多。
解鈴還須繫鈴人,高房價的民怨元凶還是沒做好的遏制土地上漲做到漲價歸公,這不是以稅打房增加持有成本,延長轉移時間可以做到的,以延長轉移時間來說,當房源稀缺反而會墊高房價,因為壓縮議價空間,以稅打房增加持有成本對資本雄厚的投資客無效因為可以用租屋來轉嫁成本,釋出時稅賦與時間成本也會墊高房價,政府想打房其實要從土地做文章,遏制土地的飛漲,而政府可以用均輸平準的經濟觀念蓋平價住宅發售給國民,以量來抑制價漲價,從土地的漲價歸公遏制其炒作飆漲,及大規模興建平價住宅來著手會比以稅打房增加持有成本,延長轉移時間要更有效,其實最後還是人性問題,這些政客少一點政治算計不要圖利財團土地的漲價歸公跟大規模興建平價住宅是做得到了,只是看誰有這魄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