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作為台灣6大移民途徑之一,它專為那些具備創業激情或在港澳已有經營經驗的人們提供了獨特的機會。
這一移民方式的核心是投資,申請者需要投資新台幣600萬成立公司。這不僅為自身提供了在台灣發展事業的平台,同時也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然而,這並非唯一的條件。公司需營運滿3年,並每年至少維持聘用2名台籍員工。這既保證了投資者的認真與長期參與,也促進了本地就業機會的增加。
申請者需要先準備一份詳盡的投資計劃書,這是申請在台設立公司的先決條件。計劃書需要清晰地呈現申請者的商業計劃、預期發展和投資方案。這不僅為移民署提供了對申請者真誠意向的了解,同時也為企業的未來發展奠定了基礎。
一旦公司在台灣成功設立,投資者即可開始居留申請程序。申請者需要準備一系列相關文件,包括公司設立文件、個人文件、良民證、體檢報告及保證書等。這些文件的準備需要仔細無遺,以確保申請能夠順利進行。